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是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是贯彻党中央决定和市委、区委工作部署,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四是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政法改革。
五是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和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六是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七是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是指导和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区委干部主管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区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南岸区法学会。
九是落实市委、区委国家安全机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办事机构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十是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一是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南岸区委政法委2019年行政编制人数16,实有行政编制人员15,公务用车1辆。本部门设置政治处、办公室、政治安全科、维稳指导科、平安建设指导科、执法督查科;南岸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事业编制人数4,实有人数2。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06.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6.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84.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06.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11.37 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3.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1.62万元,住房保障 19.6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84.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06.3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06.3 万元,比2019年减少184.3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3万元,比2019年增加56.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岸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区编办审定事业编制人数4,实有人数2。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0万元,比2019年减少184.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少。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9年持平。南岸区委政法委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10.78万元,比2019年增加3.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2.5 万元,比2019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出国(境)预算费用;公务接待费3.5 万元,与2019年接待费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万元,比2019年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岸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及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车辆需维修的地方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96.33万元,比上年增加56.64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南岸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事业单位。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0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正利 联系方式:62988941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南岸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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