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南岸区总工会内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维权科、组织宣教科,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6人,退休干部12人。南岸区总工会所属的事业单位1个: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编制人数5个,实有人数2个。
(一)主要职责
区总工会的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领导全区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
2、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
4、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精神文化利益及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5、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6、协助区、乡(镇)党委和区直机关工委及区属各企事业党组织管理同级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协管制度,负责全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7、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学管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组织职工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8、负责做好全国、全市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荣誉的推荐及南岸区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荣誉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10、负责全区工会系统的对外联络工作,发展同其他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及工会的经济、技术、文化、人才交流与合作。
区职工服务中心的职责
1、信访接待。接待职工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为职工提供劳动政策、法律咨询,协助处理重大突发性和集体上访事件,及时反映信访信息。
2、政策咨询。向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特困职工提供医疗救助、生活救助以及农民工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3、法律援助。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和因开展工会工作而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会工作者或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参与并指导基层各类劳动争议案件调解。
4、困难救助。对家庭因遭受意外灾害或家庭成员中患有重大疾病、严重伤残以及因家庭成员无就业能力等其它原因造成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给予临时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
5、技能培训。遵循整合社会资源、工会适当补贴的原则,对区域内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及困难职工的家庭成员有职业培训愿望的,由帮扶中心提供职业培训服务。
6、就业指导。为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民工提供再就业指导,建立求职和用工信息库,开展劳动力供求预测,积极寻找和采集用工信息,并定期发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预算总支出总计182.7万元,包括基础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其中基本支出108.55万元,用于区总工会的退休人员费用支出,包括事业单位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各项费用。项目支出74.15万元,用于全区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劳模慰问、四节慰问困难职工及春节元旦送温暖等活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万元:本单位因无出国(境)安排,所以没有公务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1.2万元,用于单位日常接待费用。公务用车0.4万元,用于平时对旧车的维护费用。
重庆市南岸区总工会
2016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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