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区总工会主要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南岸区委和重庆市总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南岸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做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能。
4、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5、突出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以普通劳动者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行业、镇街、园区等为主要阵地,充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组织对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拓展工会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以新阶层新领域为重点区域,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基础。
7、拓展工会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职工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的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做实做强江南能手、法律援助等品牌。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
8、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9、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推动基层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10、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财产的管理。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对下级工会及其有关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南岸区总工会机关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服务发展部、基层工作部,机关行政编制6人,退休干部13人。南岸区总工会所属的事业单位1个:南岸区职工服务中心,编制人数7个,实有人数4个。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8万元,比2018年增加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8万元,比2018年增加2.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增加,故养老金职业年金有所增加。
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与2018年相同。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三公”经费未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部门运行经费未纳入区级财政年初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资金未纳入区级财政年初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项目资金未纳入区级财政年初预算。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根据《关于工会资产界定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总财字〔1993〕 66号),由工会经费形成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由工会组织进行财产清查登记和管理。
5、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金秋助学:为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对纳入全国工会帮扶系统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包含小学生到博士生;考入大学的因病、因灾、因残致困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子女进行资助。
(二)困难帮扶:对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困难职工(包含五老人员)进行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困难慰问金补助,通过打卡的方式发放到建档困难职工的银行卡上。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余彤 联系方式:023-62988714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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