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南岸府办发〔2024〕5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决策承办单位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推动实现决策听证全覆盖,按时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
二、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对列入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单位研究论证后按照编制程序报审。
三、强化监督检查,《目录》印发实施后,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区司法局,对《目录》执行情况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开展评估考核。决策承办单位要适时开展决策后评估,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评估政策效益,适时优化完善,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附件:2024年度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制定南岸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 |
区教委 |
2024年4月 |
2 |
制定南岸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8月 |
3 |
制定南岸区水网建设规划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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