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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岸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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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4-22
  • [ 发布日期 ]
  • 2020-04-28
南岸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日期:2020-04-28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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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4-28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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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南岸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南岸区统计局


南岸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2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184号)、《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南岸府发〔201819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统一部署,在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普查机构、各部门和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南岸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7月,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黄红同志担任组长的南岸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由36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区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11日至430日,全区近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南岸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经普办)严格执行《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及13项业务流程、《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等实施办法,并制定了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经济普查工作考核细则》、《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经济普查登记进度通报制度》等机制,为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填报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通过比对、合并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生成底册信息。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区经普办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对外公布普查工作咨询电话和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调查登记期间,组织开展了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通过强有力的执法监督,维护了我区经济普查工作秩序。

  六、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区经普办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区经普办组织开展了全区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抽取3个普查小区全面核查,同时有4个普查小区,326个单位及221户个体户接受了国家级事后质量抽查。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5747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64.9%;从业人员378617人,增长12.2%;产业活动单位29595个,增长160.7%;个体经营户40904个。


南岸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南岸区统计局


南岸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2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5747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6028个,增长164.9%;产业活动单位29595个,增加18245个,增长160.7%;个体经营户40904个(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5747

100

企业法人

24534

95.3

机关、事业法人

381

1.5

社会团体

122

0.5

其他法人

710

2.8

二、产业活动单位

29595

100

第二产业

2986

10.1

第三产业

26609

89.9

三、个体经营户

40904

100

第二产业

1232

3.0

第三产业

39672

97.0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203个,占31.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668个,占18.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81个,占8.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9894个,占48.6%;住宿和餐饮业9134个,占22.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296个,占12.9%(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5747

100

40904

100

采矿业

6

0.0



制造业

1446

5.6

1076

2.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3

0.1



建筑业

1381

5.4

156

0.4

批发和零售业

8203

31.9

19894

48.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95

1.5

2042

5.0

住宿和餐饮业

899

3.5

9134

22.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81

8.5

113

0.3

金融业

88

0.3

房地产业

1277

5.0

368

0.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668

18.1

949

2.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34

6.0

81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80

0.7

23

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61

4.1

5296

12.9

教育

751

2.9

279

0.7

卫生和社会工作

247

1.0

301

0.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38

3.6

1191

2.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57

1.8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24534个,比2013年末增加15765个,增长179.8%。其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2%,私营企业占92.6%(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24534

100

内资企业

24440

99.6

国有企业

44

0.2

集体企业

25

0.1

股份合作企业

20

0.1

联营企业

2

0.0

有限责任公司

1460

6.0

股份有限公司

169

0.7

私营企业

22720

92.6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0

0.2

外商投资企业

44

0.2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78617人,比2013年末增加41176人,增长12.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48991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30354人,减少32105人,下降19.8%;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48168人,增加73339人,增长41.9%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69923人,占18.5%;建筑业59992人,占15.8%;批发和零售业58941人,占15.6%(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378617

148991


采矿业

17

5


制造业

69923

2671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22

144


建筑业

59992

10289


批发和零售业

58941

3090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334

2851


住宿和餐饮业

9278

537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750

7457


金融业

3094

1711


房地产业

23492

965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3820

1045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8030

572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832

385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750

4032


教育

23215

14597


卫生和社会工作

9490

683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995

335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3165

5013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不含金融业的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96.3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16.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83.7%。不含金融业的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392.7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15.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84.4%

2018年,全区第二产业和不含金融业的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894.9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1.4%,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8.6 %(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196.31

4392.77

2894.99

采矿业

0.16

0.03

0.01

制造业

812.67

445.01

907.4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9.05

18.9

4.73

建筑业

307.83

223.07

285.31

批发和零售业

890.65

426.94

986.9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2.36

164.84

41.71

住宿和餐饮业

27.99

19.16

13.3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9.04

84.43

121.60

金融业




房地产业

2746.21

1942.03

302.0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46.81

365.01

125.1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88.53

83.47

37.6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78.88

416.24

33.8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8.7

5.25

11.35

教育

176.25

23.13

5.56

卫生和社会工作

30.18

10.32

7.7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6.04

46.46

10.3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54.63

118.39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按国务院经普办要求,金融业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数据暂不发布,故本表数据不含金融业。表中营业收入数据包含三大电信运营商,资产、负债数据不包含。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南岸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南岸区统计局


南岸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2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465个,比2013年末增长6.5%,从业人员70362人,比2013年末下降28.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445个,占98.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8个,占0.6%;外商投资企业12个,占0.8%。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3个,占全部企业的0.2%;集体企业12个,占0.8%;私营企业1268个,占86.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9%,外商投资企业占6.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2%,集体企业占0.2%,私营企业占46.8%(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1465

70362

内资企业

1445

63011

国有企业

3

154

集体企业

12

144

股份合作企业

12

210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28

25856

股份有限公司

21

3678

私营企业

1268

32963

其他企业

1

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8

2750

外商投资企业

12

460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6个,制造业1446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3个,分别占0.4%98.7%0.9%。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金属制品业、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9.0%8.4%8.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17人,制造业69923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22人,采矿业占0.02%,制造业占99.3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0.6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5.5%10.0%8.5%(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1465

70362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5

17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采矿业

1


农副食品加工业

30

1730

食品制造业

29

838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1

1212

烟草制品业

2

3282

纺织业

24

122

纺织服装、服饰业

51

3142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3

4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6

476

家具制造业

79

724

造纸和纸制品业

28

57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72

1711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4

12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

2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3

1582

医药制造业

19

3625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94

270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74

276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

13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

66

金属制品业

132

5267

通用设备制造业

120

7027

专用设备制造业

93

1778

汽车制造业

123

548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77

596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70

389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00

10928

仪器仪表制造业

32

2168

其他制造业

13

2397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

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56

24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7

18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

4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

201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861.88

463.94

912.15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0.16

0.03

0.01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8.20

4.66

10.19

食品制造业

8.07

3.19

9.66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8.55

4.94

17.91

烟草制品业

156.91

53.43

145.86

纺织业

0.30

0.13

0.32

纺织服装、服饰业

7.11

2.30

11.77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18

0.12

0.22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73

0.54

0.60

家具制造业

1.37

0.16

1.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6.64

5.09

4.5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4.20

9.25

8.6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21

0.12

0.3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11

0.12

0.1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6.95

5.62

12.93

医药制造业

64.68

29.99

37.69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5.11

9.72

11.7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1.13

31.70

35.9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01

0.01

0.0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22

0.02

0.93

金属制品业

43.69

28.28

31.89

通用设备制造业

89.78

56.64

44.11

专用设备制造业

14.01

6.23

7.98

汽车制造业

49.27

27.08

37.05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54.14

31.89

47.2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0.47

18.79

69.9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46.84

97.65

337.09

仪器仪表制造业

12.10

7.44

11.50

其他制造业

21.11

9.66

9.45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59

0.24

0.5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9.23

14.87

0.69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23

1.75

2.38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59

2.28

1.6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61.8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7.7%。负债合计463.9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12.15亿元(详见表3-3)。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卷烟

亿支

520.00

房间空气调节器

万台

368.34

改装汽车

3603

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

万台

4826.39

其中:智能手机

万台

3974.71

服装

万件

444.68

金属切削机床

万台

0.14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658.04

工商用制冷、空调设备

万台(套)

3.13

摩托车整车

万辆

77.90

塑料制品

万吨

3.15

饮料

万吨

57.16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我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381个,从业人员5999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7.11%和下降5.88%

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381个,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22%,集体企业占0.07%,私营企业占91.2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1.13%,集体企业占0.02%,私营企业占43.08%(详见表3-5)。

表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381

59992

内资企业

1381

59992

国有企业

3

677


集体企业

1

12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09

32805

股份有限公司

8

653

私营企业

1260

25845

其他内资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3.1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1.59%,建筑安装业占20.71%,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54.5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1.1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9.83%,建筑安装业占7.3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1.67%(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381

59992

房屋建筑业

182

30705

土木工程建筑业

160

17897

建筑安装业

286

4388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753

700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2.5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5.50%。负债合计220.0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5.31亿元(详见表3-7)。

表3-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02.57

220.09

285.31

房屋建筑业

114.98

78.80

126.96

土木工程建筑业

129.93

104.39

122.58

建筑安装业

27.11

16.64

16.03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30.55

20.26

19.74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南岸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南岸区统计局


南岸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2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8203个,从业人员5894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8.4%33.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4.8%,零售业占55.2%。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8.2%,零售业占51.8%(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4.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8%,外商投资企业占2.3%(详见表4-2)。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203

58941

批发业

3671

2842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27

53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93

266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33

185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18

37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564

1307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817

3899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810

4854

贸易经纪与代理

56

258

其他批发业

253

914

零售业

4532

30516

综合零售

420

546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21

179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612

455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87

88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46

555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74

547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638

2247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806

242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628

2132

表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203

58941

内资企业

8173

55951

国有企业

9

214

集体企业

3

8

股份合作企业

2

1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415

7757

股份有限公司

37

1858

私营企业

7676

45955

其他企业

31

15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7

1615

外商投资企业

13

137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90.6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90.3%。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29.87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0.7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5.8%112.3%。负债合计426.9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86.91亿元(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90.65

426.94  

986.92  

批发业

729.87  

314.31  

735.86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7.47

4.51

1.3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1.94  

8.17

35.1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89

2.83

5.6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37

4.59

1.8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41.50  

103.31  

213.07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45.48  

120.09  

177.8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07.63  

66.10  

287.50  

贸易经纪与代理

301.86  

1.37

1.06

其他批发业

5.74

3.35

12.39  

零售业

160.78  

112.63  

251.06  

综合零售

8.85

7.16

18.5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01

2.12

6.1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0.27  

7.44

15.7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34

0.70

1.8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4.72  

9.63

21.1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75.39  

52.06  

149.2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3.06  

9.81

26.2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3.81  

20.14  

6.4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8.32

3.57

5.72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92个,比2013年末增长166.7%;从业人员1.52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24.0%(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92

15249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274

11648

水上运输业

10

1990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44

30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39

665

邮政业

25

6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2.1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6.6%。负债合计164.7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71亿元(详见表4-5)。

表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52.11

164.72

41.71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203.81

138.33

31.48

水上运输业

40.59

22.71

6.11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48

0.42

1.4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6.85

3.09

0.79

邮政业

0.38

0.18

1.92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899个,从业人员927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7.1%下降14.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0.5%,餐饮业占69.5%。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7.5%,餐饮业占62.5%(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8%,外商投资企业占1.2%(详见表4-7)。

表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99

9278

住宿业

274

3477

旅游饭店

38

1691

一般旅馆

185

1546

民宿服务

38

100

露营地服务



其他住宿业

13

140

餐饮业

625

5801

正餐服务

538

5305

快餐服务

23

222

饮料及冷饮服务

20

96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9

22

其他餐饮业

35

156

表4-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99

9278

内资企业

897  

9165  

国有企业

3

113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47

1831

股份有限公司

9

195

私营企业

838

7026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2  

1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9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7%。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73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26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2%下降22.5%。负债合计19.16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3.34亿元(详见表4-8)。

表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7.99  

19.16  

13.34  

住宿业

20.73  

14.93  

5.93

旅游饭店

11.87  

6.78

3.52

一般旅馆

8.56

8.07

2.18

民宿服务

0.17

0.04

0.06

露营地服务




其他住宿业

0.13

0.04

0.16

餐饮业

7.26

4.23

7.41

正餐服务

6.44

3.66

6.64

快餐服务

0.33

0.26

0.45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8

0.04

0.08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2

0.02

0.01

其他餐饮业

0.40

0.26

0.22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180个,从业人员1.88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52.3%361.9%(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180

18750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0

176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38

622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12

1235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5%,外商投资企业占0.05%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10)。

表4-1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180

18750

内资企业

2179

18750

国有企业

4

131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93

3744

股份有限公司

6

154

私营企业

2076

1472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3.1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28.6%。负债合计96.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1.6亿元(详见表4-11)。

表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73.17  

96.60  

121.60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2.81  

17.08  

16.2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8.21

6.13

11.9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2.15

73.39

93.39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272个,比2013年末增长140.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69个,物业管理企业259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680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4%69.3%396.4%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2.34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3.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0.48万人,物业管理企业1.38万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37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2.9%0.2%228.7%(详见表4-14)。

表4-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72

23406

房地产开发经营

169

4805

物业管理

259

13783

房地产中介服务

680

3729

房地产租赁经营

121

900

其他房地产业

43

18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2744.5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6.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328.63亿元,物业管理企业38.64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5.24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3.1%186.2%834.8%。负债合计1783.4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7.50亿元(详见表4-15)。

表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744.51

1941.56

302.08


房地产开发经营

2328.63

1725.53

275.95


物业管理

38.64

24.19

15.37


房地产中介服务

25.24

11.51

4.85


房地产租赁经营

318.64

158.54

5.59


其他房地产业

33.36

21.79

0.32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653个,从业人员3.37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52.0%106.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0.0%,商务服务业占90.0%。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7.9%,商务服务业占92.1%(详见表4-16)。

表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653

33695

租赁业

467

2656

商务服务业

4186

3103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1%,外商投资企业占0.31%(详见表4-17)。

表4-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653

33695

内资企业

4646

33587

国有企业

6

274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3

11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223

9730


股份有限公司

20

175


私营企业

4388

23334


其他企业

6

6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

4


外商投资企业

4

10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36.0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6.1%。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2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3.78亿元。负债合计359.9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5.18亿元(详见表4-18)。

表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36.02

359.96

125.18


租赁业

12.24

6.36

9.92


商务服务业

623.78

353.60

115.26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包含在区三大电信运营商产业活动单位数据,从业人员数未包含。


南岸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南岸区统计局


南岸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2

根据第四次全区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534个,从业人员1.80万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506个,从业人员1.39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5倍和144.8%(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06

13911

研究和试验发展

200

1038

专业技术服务业

976

11539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330

1334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8%(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06

13911

内资企业

1502

13884

国有企业

6

83

集体企业

1

2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1


有限责任公司

72

4161

股份有限公司

8

132

私营企业

1414

9506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2

外商投资企业

3

2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8.3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9.8%。负债合计47.4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63亿元(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08.35

47.49

37.63

研究和实验发展

10.67

3.39

2.81

专业技术服务业

86.30

41.45

31.89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1.38

2.64

2.9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80个,从业人员0.68万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68个,从业人员0.63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0.7%306.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8.88亿元,负债合计416.24亿元。其中,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69.8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775.4%,负债合计415.3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86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10个,从业人员0.7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5.8%96.5%(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10

7451

居民服务业

495

3179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332

1738

其他服务业

183

253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5-5)。

5-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10

7451

内资企业

1010

7451

国有企业

1

2

集体企业

3

31

股份合作企业

2

11

联营企业

1

1

有限责任公司

54

559

股份有限公司

5

98

私营企业

944

6749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3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69.5%。负债合计4.9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35亿元(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7.37

4.91

11.35

居民服务业

4.63

2.65

3.7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62

0.93

2.26

其他服务业

11.13

1.32

5.31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751个,从业人员2.32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6.2%22.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11个,从业人员1.77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4.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4亿元,比2013年增长74.6%。负债合计3.1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6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71.71亿元,比2013年增长60.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8.69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47个,从业人员0.9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8.7%35.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39个,比2013年末增长87.8%,从业人员0.58万人,下降3.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71亿元,比2013年增长185.6%。负债合计4.3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77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2.48亿元,比2013年增长6.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6.91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938个,从业人员0.70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0倍和97.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6个,比2013年末增长64.7%,从业人员0.03万人,下降70.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4.34元,比2013年增长2.1倍。负债合计45.1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3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71亿元,比2013年增长71.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80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457个,比2013年末增长6.3%,从业人员1.32万人,下降6.4%。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8.47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南岸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南岸区统计局


南岸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2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南岸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9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2.3%。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4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5.9%;生物产业8个,占20.5%;高端装备制造业6个,占15.4%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南岸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35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20%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2.53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24.5%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66%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0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9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7.5%,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6个百分点。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74个,比2013年增长105.6%,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2.3%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2638人年,比2013年增长93.8%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0.33亿元,比2013增长53.6%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1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93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93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5.4%49.5%;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1.5%,比2013年提高9.3个百分点。

表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

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R&D经费支出

(万元)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合 计

103298.4

1.18

采矿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制造业

103298.4

1.18

农副食品加工业

843.4  

0.92

食品制造业

330.6  

0.3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R&D经费支出

(万元)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烟草制品业

3731.0  

0.26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29.0  

0.09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201.6  

3.06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081.2  

3.55

医药制造业

11404.1

3.08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857.1  

0.9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98.9  

0.1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2839.7  

1.00

通用设备制造业

25341.9  

6.21

专用设备制造业

2499.3  

3.88

汽车制造业

11606.8  

3.5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4268.2  

3.16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73.8  

0.0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1826.2  

0.35

仪器仪表制造业

1525.9  

1.45

其他制造业

8839.7  

9.48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区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757个,比2013年末增长202.0%;从业人员2.80万人,资产总计472.60亿元。

2018年末,全区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660个,从业人员2.71万人,资产总计464.0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5.29亿元。

2018年末,全区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97个,从业人员0.09万人,资产总计8.51亿元,全年支出(费用)1.88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南岸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镇(街)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南岸区统计局


南岸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2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分镇(街)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镇(街)是:南坪街道5749个,占22.3%;长生桥镇3227个,占12.5%;铜元局街道3087个,占12.0%。按镇(街)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表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镇(街)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5747

100

29595

100

铜元局街道

3087

12.0

3453

13.4

花园路街道

3044

11.8

3447

13.4

南坪街道

5749

22.3

6877

26.7

海棠溪街道

2579

10.0

2892

11.2

龙门浩街道

380

1.5

441

1.7

弹子石街道

767

3.0

987

3.8

南山街道

870

3.4

947

3.7

天文街道

772

3.0

979

3.8

南坪镇

2818

10.9

3157

12.3

镇(街)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涂山镇

1564

6.1

1924

7.5

鸡冠石镇

313

1.2

336

1.3

峡口镇

196

0.8

212

0.8

长生桥镇

3227

12.5

3537

13.7

迎龙镇

179

0.7

193

0.7

广阳镇

202

0.8

213

0.8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镇(街)是:长生桥镇91938人,占24.3%;南坪街道73529人,占19.4%;花园路街镇45505人,占12.0%。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表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镇(街)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378617

148991

铜元局街道

22086

10117

花园路街道

45505

19938

南坪街道

73529

30148

海棠溪街道

29837

12917

龙门浩街道

3515

1715

弹子石街道

13677

4231

南山街道

19310

8895

天文街道

12371

5191

南坪镇

25255

9178

涂山镇

23050

6471

鸡冠石镇

4970

1976

峡口镇

2800

1143

长生桥镇

91938

33700

迎龙镇

8199

2536

广阳镇

2575

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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