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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管理>应急预案
  • [ 索引号 ]
  • 115001087428546621/2023-00060
  • [ 发文字号 ]
  • 南岸森防指〔2023〕3号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防灾减灾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07-08
  • [ 发布日期 ]
  • 2023-09-08
重庆市南岸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印发《南岸区2023年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9-0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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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9-0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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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南山街道办事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2022年夏季极端天气下森林火灾教训及我区防治工作经验,切实做好2023年夏季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我区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现将《南岸区2023年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3年7月18日


南岸区2023年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2022年夏季极端天气下森林火灾教训及我区防治工作经验,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高温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我区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森防指〔2023〕6号)和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秉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要求,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森林火灾风险,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三、明确全区森林火灾防控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

2023年夏季全区气温偏高、降水偏少、林区人为活动频繁,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在极端天气情况下,极有可能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按照近十年来全市森林火灾发生情况、森林面积以及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综合分析,我区处于全市森林防灭火高风险区。各涉林镇街要根据辖区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划定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并向社会公布,“一域一策”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我区森林火灾防控重要目标主要有国有林场,湿地公园,林区工程施工现场,A级旅游景区,林区内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穿越林区公路(含在建),林区输配电设施,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线,农家乐、民宿,加油站、储气站,通信基站,林区公墓、集中坟区,林缘附近民居、传统村落等。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

将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第一道工序来抓。森林防火宣传要达到“六有”标准(林区有标语、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报道、入林有短信、课堂有教育)。进入林区路口,要见固定碑牌,林区公路每5公里不少于1块(条)标语横幅,重要卡口区域要见工作人员宣传守卡。镇村干部及驻村干部要每周入户或召开院坝会1次开展宣传提醒,村社广播要每天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倡议录音或防火知识宣传。主流媒体(电视、微发布)要每日发布1条森林防火工作动态或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广告、提示字幕。通过官方网站、微博、抖音等网络渠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要联合通信运营商,凡进入林区必发短信提示。区教委要将森林防火宣传纳入全区中小学生放假“最后一课”。实时监测森林涉火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加强预警监测。

一是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根据市级部门发布的森林火险气象信息,区林业局每周发布森林火险预测。高火险时段,区应急局和区林业局要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号,在标准化检查站、有条件的路口公开显示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及时将发布的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结合预警响应的具体工作措施发送到基层和护林员。各涉林镇街驻村干部要及时通知提醒联系村社,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并到联系村社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

二是区应急局和区林业局要充分利用空中巡护、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手段,地、空配合强化森林火灾监测,实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立即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加强隐患排查。

结合全市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各单位要从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等方面全面排查隐患,特别是加强对油气管道、输配电站、加油(气)站、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军事设施、旅游景区、文博单位、在建工程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四)加强火源管控。

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各涉林镇街要加强对农事用火的管控,通过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教育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林区森林防火规定,摒弃烧灰积肥陋习。确需在防火区内用火的,必须提前向村社申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秸秆粉碎、计划烧除等方式进行处理。严格落实申请、审批和现场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十户联防”作用,联防体组长要掌握联防体内人员的用火情况,及时提醒、制止违规用火行为。

高火险时段,在主要进山路口、重点防火区域,加密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哨卡,增派力量加强网格化、精准化管控;加密林区监测和巡查巡护频次,坚决杜绝火种等危险性物品带入山内林区。区森防办会对检查站值守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凡脱岗漏岗不履职从重从快处理。护林员要做好日常巡护,做到边巡护、边宣传、边处置,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

在橙色预警信息发布后,区政府将及时发布禁火令;在红色预警发布后,区政府将立即实施封山令,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要加强精神病患和智力障碍等“五类特殊人群”的监管。实行一对一措施,村社干部、网格员、护林员必须常态化提示监护人落实责任。

(五)强化应急准备。

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要尽快落实重点地区(林区)森林火灾救援专项预案。在7月30日前至少组织开展1次桌面推演或实战演练,检验预案的实用性,熟悉预案流程及职责,提高部门、人员协同配合水平。

强化救援物资装备储备。各级队伍要着眼扑救大火巨灾的任务需求,及时采购补充森林防灭火装备物资,确保满足救援需要。常态化组织对辖区仓库森林消防水泵、油锯、风力灭火机、消防水带、砍刀、二号工具等防灭火机具及物资的维护保养,确保应急状况下拉得出、用得上。其中区级森林消防队伍配备不少于10台高扬程水泵,镇街级和国有林场森林消防队伍配备不少于5台水泵,配足水带、长柄砍刀和灭火二号工具。有条件的涉林镇街,要将灭火器、二号工具等简易扑火装备前置到林区、村社,设立临时消防站,开展早期处置。

加强队伍巡护备勤,开展带装巡护,及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发布橙色、红色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后,各级队伍要调整力量部署,靠前驻防,全员取消休假,每天除留下一半力量备勤训练外,其余人员进入林区开展带装巡护,将装备物资装车代库。接报火情后,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在10分钟内集结出发,半专业队伍30分钟内集结出发,确保火情早发现、队伍早到位、火情早处置。

做好值班备勤。各级有关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发布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后,区森防办和各涉林镇街相关工作人员全部取消休假,常态化进入林区开展巡查检查。各涉林镇街工作人员每天至少三分之一的工作人员进入林区开展巡查。

强化联防联控。加强各涉林镇街毗邻地区的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制定联动预案、实施联合巡逻、排查边界隐患、开展实战演练等综合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迅速组织扑救,消除火灾隐患,实现防火无界线、扑救无彼此、保护同目标的目的。

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夏防到来前,要及时组织对辖区内森林消防水池、视频监控等设施的维修维护,确保森林消防水池储满水,林区视频监控等电子设备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加快推进纳入今年建设任务的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六)强化信息报送。

严格森林火灾信息报送。要严格落实森林火情日报告、零报告、归口报告和重要情况随时报告、“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等制度。区应急、林业、消防等部门接报火情后要互通信息并核实火情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领导要赶赴火场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强化火情调度处置,及时跟踪研判,全面掌握火情信息。

(七)强化科学救援。

规范设置扑火前线指挥部。各涉林镇街在组织森林火灾扑救时,要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全权负责扑救指挥工作。前线指挥部要按照国家森防指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会商、通讯、火情报告、安全保障、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和火场验收等制度,所有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统一组织和指挥,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号令、统一行动。

强化森林火灾现场指挥权威。火场前线指挥部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担任总指挥的刚性要求,并明确一名专业指挥长。在有国家森林消防队伍参与救援时,由国家森林消防队伍指挥官担任专业指挥长,没有国家森林消防队伍参与的情况下,必须由1名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长要全面掌握火灾现场地形地貌和火情,了解灭火队伍、装备和战斗力情况,准确分析判断火情变化发展趋势,尊重参与现场指挥部工作专家提出的意见,科学合理调配使用人力、物力,机动灵活地运用扑救指挥策略和灭火战法手段,及时有效安全扑灭火灾。

确保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安全。现场指挥长及各级指挥员务必将人员安全防范贯穿于森林火灾扑救全过程,各参战队伍要明确1名现场安全员,在准备阶段要确保参战人员了解火灾现场地形地貌、风向风力等情况,明确火场安全注意事项,提出具体要求,严明火场纪律,严防参战人员未经允许擅自行动。各级队伍指挥员在未完全掌握火场态势和无安全把握的情况下,严禁盲目部署力量组织扑救行动,做到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在接近火场时要避开危险地形和危险可燃物分布区域,随时注意风向、风速和火势变化,防止被火突袭。遇有险情,要果断组织队伍紧急避险。

(八)加强依法治火。

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林区野外违规用火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区林业、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等单位要协同配合,依法依规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火灾发生后,火因调查与火案侦破要同时启动、同步上案、并轨运行,区公安分局主侦主查,区林业局开展森林火灾损失调查评估,强化行刑衔接,切实提高森林火灾案件侦破效率,及时惩治肇事者,有效震慑涉火违法犯罪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夏防期间,将提请区政府听取1-2次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重大事项。各级林长在夏防期间常态化开展巡林。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发布期间,区政府分管领导会将森林防灭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每日开展调度、抽查、研判。区政府包片领导会将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检查、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把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落细。

(二)加强经费物资保障。

要落实森林防灭火专项工作经费,满足队伍保障、物资采购、机具维修保养的基本需求。同时要安排扑救森林火灾的储备金。

(三)加强督查检查。

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专项督查、暗访检查,深入一线督查工作部署、责任落实、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应急准备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时段加密检查频次,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重视、连续发生火情火灾的,在全区会议上做检讨发言。发现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闭环管理。

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各涉林镇街要将森林防灭火职责厘清,形成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按照“885”工作机制要求,实行清单管理,闭环落实。各涉林镇街要统筹发展与安全,克服夏季高温干旱的不利影响,奋力交出“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高分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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