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南岸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及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确保政府全面依法履行职能,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2020年如期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全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涉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议题10件。
(二)科学制定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按照《南岸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中的年度工作任务和长期坚持任务,制定了《2019年南岸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8个方面、25项具体工作任务,并落实了责任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2019年工作要点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镇街、各部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考核内容,通过考核发现问题、通过整改促进提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分别向市政府、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决策水平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将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作为监督防控的有效手段。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座谈会、征求意见等形式会商研讨,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明确事权单位法律顾问、政府法制机构两级合法性审核机制,实现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全覆盖。2019年,合法性审核以区政府或重庆经开区管委会为主体签订的民事合同112件,出具法律意见952条,法制审核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0件,切实保障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区级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主体责任,实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监督。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送审、合法性审核、完备性审核、集体审议、印发、公开发布、报送备案等7个工作流程,细化流程责任单位、具体职责、注意事项及工作时限等内容。2019年,合法性审核以区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累计清理审查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区政府行政性规范文件19件,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三)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严格落实《南岸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公职律师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制度,全区实现法律顾问参与政府行政管理全覆盖。2019年,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各级行政机关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案件180件,参与各镇街各部门涉法事项研究530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依法履职
(一)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优化政府组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现有政府工作部门30个,组建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保局等部门,优化区发展改革委、区审计局等部门职能,有序推进了大部门制改革。将原区政府法制办职能整合到区司法局,形成“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优化办事流程。对标对表《2019年重庆市政务服务效能指数指标体系》,减少办事环节、整合办事报送材料、缩短办事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60%以上,企业投资项目、一般工业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44个、14个工作日以内,企业设立登记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二是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2019年,全区市场主体9736户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三是高效便捷服务群众。深入推行“5+X”工作模式,开通绿色通道,设立群团服务窗口,全面采用预约、上门、帮办、代办、快递、免费复印等服务举措。全区75项业务实现“全渝通办”,840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63项实现“一次不跑”,在全市率先实现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类项目随机抽取“零跑路”。
(三)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升级优化区行政服务中心查询、信息发布、评价等8大系统,实现查询无盲区、叫号实名制、评价有反馈、监控全覆盖。按照“一窗综办”要求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全区三级服务中心“一窗综办”率达到82%。2019年,通过网审平台受理行政审批事项9.86万件、办结率100%,办件量位居主城九区第二。
四、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完善组织建设。成立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信用南岸”平台,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的名称、权力依据、案情描述、案件状态等信息。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落实专人管理。三是稳步推进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四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的事项,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均要进行法制审核。
(二)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行政检查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检查事项的50%以上。按照执法人员所属的行业、领域等进行分类,建立完善随机选派执法检查的人员、检查对象名录库。2019年,开展随机抽查2178次,抽查事项325项,抽查对象4724个,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三)全面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人员资格,及时清理更换行政执法证件684个,组织开展全区816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率100%。二是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全区共有各类执法人员2765名、执法辅助人员3371名,配备执法记录仪3084台。
五、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一)主动接受监督。区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全年办理建议提案653件,满意率达到98.2%。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与重大决策民主协商,增强民主监督实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全年各级行政机关办理一审应诉案件132件,胜诉率92.7%,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比例22%。2019年,区政府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0件,胜诉率95%。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生效判决执行率100%。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全年办理司法建议4件,办结率100%。
(二)切实加强审计监督。紧扣“三大攻坚战”“十项重点工作任务”“三生三宜”品质城市建设等重大任务,持续加强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落实落地、财政金融改革等领域的审计监督,突出重点、靶向发力。2019年全区共实施完成39个审计项目,审计党政领导干部6名,提出审计建议136条,促进17项区级管理制度健全完善。
(三)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和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力度。2019年,发布各类信息16299条,其中政府各部门、各镇街网站发布信息13175条。区政府新收24件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依法公开10件,占总数的41.6%。强化政务新媒体服务互动功能,依托南岸移动政务客户端“掌新南岸”APP打造全市首个“掌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设的APP问政栏目强化政务公开及服务,实现群众反映问题24小时转办并每月通报。区政府主动公开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82件,政府采购事项508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推广“三调合一”矛盾化解机制。践行枫桥经验,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整合司法部门和属地镇街力量,强化访调对接、警调对接、诉调对接“三调合一”机制,让矛盾纠纷“有去处、有人管、管得住”。2019年,我区组建起43人的专业专职调解员队伍,在10个镇街全面建成镇街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481起,调解成功率达97.20%,进行司法确认22起,涉及金额2亿元,得到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力度。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听证审理、联动调解等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019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1件(包括被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31件、征收补偿决定案件15件、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来信答复10件、审查行政法律文书50份、主持行政协调29件。全年行政复议决定正确率为100%,没有一件复议案件被法院撤销或确认违法等。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推进民主法治村社“三治结合”建设。目前我区达到市级法治、德治、自治“三治结合”建设标准的村社共56个,占全区总数的38.4%。花园路街道南湖社区、长生桥镇桃花桥社区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纵深推进。二是优化完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起以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15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骨干、145个村社工作室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为全市示范阵地,充分发挥了典型引领作用。2019年,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75件,挽回经济损失992.8万元,服务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1128人次,提供各类法律咨询2.73万人次。
七、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一)狠抓普法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等各类主题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2019年,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23场,其中开展企业法治宣传活动200场次,覆盖民营企业120家;围绕“乡村振兴”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135场,帮扶22个村(社区)完善普法宣传阵地。
(二)狠抓领导干部学法。坚持以考促学,2019年组织42名新提任处级以上领导参加全市春秋两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133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集中抽考,合格率达到100%;组织8040名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网上答题,参考率92.1%,合格率99.7%;组织447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3次庭审旁听,通过近距离接触反面警示教育案例,增强领导干部对宪法及法律的敬畏。
八、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区积极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南坪街道“三调合一”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荣获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十佳案例,重点法治改革任务逐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顺利推进,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充分发挥,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强保障。去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运用法律政策能力还不够全面,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制程序仍需进一步规范;个别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需要加强;少数执法人员专业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全面整改和落实。
2020年,区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围绕新目标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一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回头看”。对照《南岸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内容,对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针对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抓紧整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基本建成职能科学、职权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是加快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实现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减少30%以上、办理时限提速60%以上、财产转移登记即办即取等目标。加强市场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和信用监管,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优化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并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进一步提高决策的质量。重大决策制定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机制。严格决策责任,认真落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制度。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善镇街、部门、经济板块协调配合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广大市民和企业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继续推进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成执法理念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的行政执法体系。
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深化“枫桥经验”南岸实践,加快建设枫桥式派出所,推动镇街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覆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区级法治文化公园。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表达诉求。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六是开启普法守法新篇章。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和复查工作,对标对表规划要求查找薄弱环节,补齐短板、逐项落实,作好迎接全国、全市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结合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好“八五”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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