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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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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80092958966/2023-0005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6-04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9
重庆取消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新闻解读
日期:2021-11-1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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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1-1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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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重庆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小低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进行了优化。

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小低项目指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1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仓储项目(含配套用房)

此次优化包括取消小低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涉及高切坡、深基坑、高填方的除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再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的前置条件。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应提交符合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有关管理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负主体责任。

同时,重庆还实行小低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全覆盖事中事后监管。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检查应委托符合资格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担,所需经费纳入各区县政府年度预算。

按照相关规定,受委托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有关管理规定完成审查,向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质量检查意见,并对检查意见负责。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检查意见及时反馈建设单位,对检查意见为不合格的项目依法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建设单位完成整改并取得合格的检查意见后,方可重新开工。质量检查不合格的将记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不良信用信息。

不仅如此,市住房城乡建委还对小低项目的工程勘察服务做了进一步优化。现在建设单位无需再申请获取工程勘察报告,由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动开展工程勘察免费服务,并及时将编制完成后的勘察报告上传到“渝快办”平台,建设单位只需登入“渝快办”小低项目审批专用入口,即可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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