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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政策解读
日期:2022-01-3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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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3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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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月13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南岸府发〔20221号),以下简称《区政府工作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区政府工作规则》是推动区政府依法行政、高效运行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新一届区政府成立后,为确保区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对标国务院、市政府工作规则,对照新一届区委工作规则,修订形成了《区政府工作规则(送审稿)》,并征求了区政府领导和组成人员等方面意见。《区政府工作规则》经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施行。

二、修订后的文件内容

修订后《区政府工作规则》共1268条,分别是总则、组成人员职责、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督查落实、规范会议管理、严格公文审批、工作纪律、廉政和作风建设。主要表述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依据和指导思想。《区政府工作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区实际而制定的。区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自觉执行区委决定,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是职责和决策方式。主要体现在组成人员职责、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等四章里。在区政府组成人员中明确区政府由“区长,副区长,区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构成,“区政府一级巡视员可以参与区政府领导班子分工”;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中增加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在坚持依法行政中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性审查作了进一步要求。

三是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主要体现在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督查落实、规范会议管理、严格公文审批等五章里,强调了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机关监督以及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监督,明确了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等会议议事制度,并对公文审批、运转办理、督查落实等方面工作作了严格规定。

四是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主要体现在工作纪律、廉政和作风建设两章里,着重强调“区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市委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并细化请销假、保密纪律、廉洁从政等各方面的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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