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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公安分局 南岸区经济信息委员会 南岸区交通局 南岸区商务委员会 南岸区应急管理局 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全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通行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日期:2021-10-28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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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0-28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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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44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运输事故。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重点举措、适用对象

(一)主要内容

本通告”共七项具体内容。重点明确了“本通告”的制定依据、定位、适用范围等内容。

(二)重点举措

1.设置全区危险货物运输限行范围。

2.设置全区危险货物运输重点线路和常规线路。

3.明确限行范围内运输实行办证管理。

(三)适用对象

本通告适用于在我区通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本通告所指“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涉及民生的液化气、散装汽油等少量危险品的运输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本通告所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无差异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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