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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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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重庆经开区“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的通知

南岸府办发〔202438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南岸区重庆经开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暨重庆经开区2024年第2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87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南岸区重庆经开区“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十四五”相关规划要求,衔接最新“三区三线”成果,结合南岸区实际,系统调整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形成与我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调整原则

(一)坚持底线约束。坚持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为底线,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硬约束。

(二)强化空间管控。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管理目标,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三)突出分类准入。聚焦生态环境特征、目标和问题,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维度,差异化调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二、总体目标

2025年,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基本形成,高质量发展资源要素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长嘉汇城市会客厅建设成为集中展示重庆“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的城市新名片,大南坪地区成为全市城市有机更新新典范,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初见成效,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基本建成,自然与人文、城市与乡村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好画卷基本绘就。

2035年,全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全面形成,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土地、矿产等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三、调整结果

(一)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

依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调整情况,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调整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分区分类实施精细化管控。优先保护单元突出系统性保护,保持空间格局基本稳定,部分单元按照优化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予以整合;重点管控单元突出精细化管理,空间格局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部分单元根据产业园区和城镇开发边界进行细化;一般管控单元保持基本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预留空间。

调整后,全区环境管控单元数量不变,仍为1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7个,面积占比24.1%;重点管控单元5个,面积占比75.9%;一般管控单元0个。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结果。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保持一定的延续性,维持“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区县总体管控要求单元管控要求”三个层级框架,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核心,实施差异化管理。

聚焦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调整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四、实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区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织全区三线一单发布、实施、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镇街结合本单位职责职能做好全区三线一单实施工作,并积极参与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

(二)资金、技术保障。区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区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等工作。

附件:1.重庆市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分布图(2023年)

            2.重庆市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统计表(2023年)

            3.重庆市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管控要求(2023年)

附件1

附件2

重庆市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环境管控单元调整
结果统计表(2023年)

类别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环境管控单元分类

面积

占比

优先保护单元

ZH50010810001

南岸区长江黄桷渡水厂水源

优先保护单元1

24.1%

ZH50010810002

重庆南山国家森林公园

优先保护单元2

ZH50010810003

重庆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

优先保护单元3

ZH50010810004

重庆苦溪河市级湿地公园

优先保护单元4

ZH50010810005

南岸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5

ZH50010810006

南山-南泉市级风景名胜区

优先保护单元6

ZH50010810007

南岸区一般生态空间

优先保护单元7

重点管控单元

ZH50010820001

工业城镇重点管控单元-南坪片区

重点管控单元1

75.9%

ZH50010820002

工业城镇重点管控单元-经开区拓展片区

重点管控单元2

ZH50010820003

工业城镇重点管控单元-铜锣山片区

重点管控单元3

ZH50010820004

重点管控单元-长江寸滩南岸段

重点管控单元4

ZH50010820005

重点管控单元-长江清溪场南岸段

重点管控单元5

附件3

重庆市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管控要求(2023年)

管控类别

总体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第一条 执行重点管控单元市级总体要求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

第二条 全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和专业电镀项目。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第三条 加快推进南坪西区产业园生产性企业搬迁改造,南坪西区产业园禁止新建和扩建工业项目。

第四条 广阳岛片区实行严格生态保护。

核心管控区禁止土地出让和商业开发建设。重点管控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建筑高度和开发强度,禁止破坏广阳岛整体景观的活动。协调管控区禁止有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活动。

第五条 优化空间布局,减少邻避矛盾。

经开区拓展区持续推进现有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布局,临近居住用地的工业用地不得引入高噪声、排放异味气体等易扰民的工业项目。

污染物排放控制

第六条 执行重点管控单元市级总体要求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第七条 在重点行业(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化工、油品储运销等)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

第八条 深化交通源、扬尘源、餐饮油烟等大气污染源综合防治,逐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全区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以公共领域用车纯电动化推广为重点,控制交通污染;以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为重点,控制扬尘污染;强化源头防治,控制餐饮油烟排放。

第九条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施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茶园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新建、老旧管网改造及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

环境风险防控

第十条 执行重点管控单元市级总体要求第十六条。

第十一条 持续优化水源地和水厂布局规划,实施观景口水厂扩建工程,推动迎龙湖水库停止饮用原水取水。

第十二条 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防止污染扩散;严格执行污染地块再开发的相关管理要求,修复治理过程中注重防止二次污染。

第十三条 完善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区园区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建设工业片区级事故池。

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 执行重点管控单元市级总体要求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第十五条 统筹推进农业、工业节水。

加强农业节水,推广水肥一体化、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进一步调整优化种植业、养殖业结构,实现农业用水提质增效。加强农村生活节水,推进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全区范围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工业项目。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

注:市级总体要求详见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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