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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3-04-25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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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4-25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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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26日,南岸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南岸区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了明确要求。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各镇街、各部门、有关单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加大督促整改工作力度,整改效果较为明显。2023327日,南岸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按照南岸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要求,南岸区审计局对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南岸区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关于2021年南岸区未将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2022年已将3个单位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关于2021年区财政局未对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进行批复,各预算单位按上报年初预算数公开三公经费的问题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已按经济科目批复到款级,并对三家单位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进行抽查。三是关于预算调整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2023年预算调整严格按程序将初步方案送交区人大预算工委征求意见和初步审查。四是关于违规发放绩效、福利89.88万元的问题。1个单位20221严格按照区机关事务局的标准执行;1个单位已于20225月停发上挂干部绩效。五是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印发《特定目标类项目共性绩效指标》,对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进行复审和考核,奖惩情况与次年预算挂钩。六是关于以拨作支,虚列支出4814.60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的动态监控加强对单位虚列支出的管理。七是关于无预算采购1453.11万元的问题。2022年,所有采购单位均须在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中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区财政局已草拟《南岸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将按程序审定后印发实施。八是关于两个预算单位长期租用社会车辆的问题。已按规定从车辆定点租赁平台租赁车辆。九是关于借用人员从事财政重要岗位工作的问题。区政府已成立债务管理中心,增加8名事业编制人员,已用新进正式职工替换借用人员所在的重要岗位。

)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关于财政存量资金8334.90万元未及时统筹的问题。3个单位已将存量资金8334.90万元缴入国库。二是关于违规调拨使用财政专户资金的问题1个单位已将600万元违规调入局机关账户的资金归垫到位。三是关于银行账户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预算单位撤销了267个违规账户。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方面。一是关于区财政局违规以实拨方式拨付预算资金235212.69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经开区管委会及其所属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二是关于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问题。3单位已开设零余额账户,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三是关于2021年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未及时阻断财政资金违规支付事项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规则,加强了对本单位同名实体账户转账的管理。

)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关于南岸区2020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审计中反映的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担保和委托贷款,存在资金损失风险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区城建集团已与云开公司签订《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协议》,将城建集团对云开公司借款、南投公司借款等债权在财务数据中由应收款转换为对云开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方面。关于3个预算单位未将上年结转资金编入年初预算的问题2022年度起,全市实行预算一体化系统,该新系统要求先行编制结转资金的年初预算,否则不予下达,3个单位已将2021年结余录入该预算系统。

(二)预算执行方面。一是关于个别预算单位无预算支付十四五规划服务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积极对接区财政局,规范预算执行。二是关于个别预算单位虚列支出挂往来的问题已将挂往来虚列支出106.37万元上缴区财政。三是关于个别预算单位绩效目标评价流于形式的问题今后将严谨制定年初绩效目标表,并严格执行。

(三)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关于个别预算单位坐收坐支非税收入的问题。将通过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杜绝违反财务规定现象。二是关于3个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未上交财政的问题。2个单位分别上缴区财政结余资金185.09万元270.78万元1个单位上缴区财政结余资金及划转工会资金共98.59万元。三是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个别单位已清理出部分往来款,仍有部分还在清理查找中。1个单位已上缴区财政不合规往来款24.58万元。四是关于个别预算单位重复发放工资及补贴的问题已收回多发的工资及补贴1.49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关于个别预算单位未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关于因项目推进缓慢,专项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梳理项目进度缓慢原因,明确了项目推进方案及预计完成时间。三是关于个别预算单位未按项目实施进度审核,多拨付专项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支付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达80%以上拨付资金。

(五)二级预算单位财务风险管控方面。一是关于个别预算单位银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法人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均由出纳一人保管并使用的问题。该单位已将财务专用章由出纳员保管,个人名章授权由财务科长保管。二是关于个别预算单位行政账银行存款实有数比账面数少2.14万元的问题。该事项已逐级上报至区财政局,待区财政局审批后处理。三是关于财务基础工作薄弱,个别预算单位现任出纳自2012年一直未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采用自制电子表格进行登记管理的问题。该单位已按规定进行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登记。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部分职称评审数据未及时上报未按期完成十三五污染地块土壤修复任务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已新增采集职称评审数据2605人次、督促6家公司完成土壤污染问题的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或修复治理等方式整改。

(二)稳外贸政策措施落实方面问题整改情况。审计发现审核把关不严2个违法失信企业发放外贸补助资金超范围使用中央专项资金未履行相关申报审核程序拨付资金进度滞后的问题,区商委已按要求严格审核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建立跨部门工作交流机制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方式整改。滞留中央专项资金70万元拨付使用转嫁给企业中介审计费用2.50万元退还给企业

(三)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退捕安置补偿措施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区人社局已协助9名渔民进行养老保险提档升级;31名渔民中12人已正常参保,18人养老缴费年限已达到退休条件不愿意续保缴费,1人已办理待遇领取。二是关于个别镇禁捕退捕专项资金支出不规范问题。已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了护渔清漂船只油料采购报销制度,同时已全额收回向2名护渔清漂队员多支付的养老保险奖励补助金。三是关于渔政执法人员及装备设施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已增加了渔政执法人员数量,并采购了必需的执法装备。四是关于三无船舶和自用船舶底数不清、自用船舶管理不规范、三无船舶规范处置工作任务未按期完成的问题。截至目前,276三无船舶和自用船舶中,除3艘自用船舶用于迎龙湖水库水务管理保留外,其余273艘已全部完成上岸并拆解。

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措施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20221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量质并重发展。二是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效益较差结转金额和比例大、保险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股权化改革政策执行不到位社会化服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不再下达补贴资金、在往年结余资金中列支新发生的农机购置补贴签订针对涉及股本金赎回的股权化改革项目补充协议开展各类社会化服务工作等方式整改

(二)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及为农服务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6个基层供销社建设质量未完全达到规范化标准的问题。区供销社已将“空壳社”注销,并对基层供销社进行优化整合、对股权结构进行优化、补齐注册资本金。二是关于6个基层供销社均未实质性运营的问题,区供销社加强对整合后的4个基层供销社标准化建设和运营管理,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产业联合体。三是关于挤占挪用及扩大资金支出范围的问题。区供销社督促黄桷垭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加强经营管理,目前已将“供销记忆”室与原经营场所进行整合。四是关于11个农村综合服务社未达星级社建设标准的问题。区供销社要求基层社及时对综合服务社设施设备进行清查核准,将11个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整合成8个。

(三)“两村整治”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审计发现的新增“散乱污”企业、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不规范、两村集体土地上厂房及房屋建设违规、两村企业入驻及管理不到位、两村财务管理不规范5个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加强新增入驻企业监管、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制度、完善合同管理等制度、建立租赁台账、拆除违建厂房、暂缓办理农房建设手续、制定“散乱污”企业监管工作方案、制定污染企业准入与退出制度、财务公开、收回应收账款、编制财务预决算、停发通讯补贴等方式整改。

五、民生资金及政策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养老托育政策执行方面。关于未及时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及南岸区养老专项规划中人均养老用地面积未达规定标准的问题。区民政局编制了养老托育专项规划,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将统筹纳入南岸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中。

(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关于多补助养老机构建设补贴53.23万元的问题区民政局已追回4家养老服务设施多发建设补贴53.23万元,并退回区财政。二是关于补贴资金发放不规范问题区民政局已追回14家养老机构运营补贴4.44万元;其余问题区民政局将督促个别镇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完成整改。三是关于专项资金未发挥绩效的问题区民政局指导个别镇街积极引入专业机构托管辖区内社区养老服务站和养老服务中心,发挥社会效益盘活国有资产。

(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是关于6个养老服务站建设不达标的问题区民政局对建设不达标或选址不合理的项目,在项目运营期满后,指导相关街整合资源,重新选址,对新建项目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选址及建设。二是关于部分养老服务中心(站)选址不合理的问题区民政局下发通知,指导各镇街查漏补缺,对不符合建设或选址不达标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求择址重建,进一步明确要求、规范管理。

(四)养老机构运营风险方面。关于47个公建民营养老服务设施管理不规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的问题区民政局联合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服务设施管理,规范运营合同签订,确定资产使用费及约定风险保证金。

(五)医养结合融合发展方面。关于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未达任务要求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委督促各基层医疗机构对辖区内所有老年人名单进行排查,动员老年人积极参加体检,促进老年人的建档、体检、管理率的提升。

六、政府投资管理及项目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2021年中央和市级重大项目跟踪审计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建立健全产业园区建设部门的工作会商机制剩余土地开展概念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落地成果推进项目招商及建设收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随时保障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的用地。二是关于部分项目计划任务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取消3个计划项目1项目已调整为十大公共空间南岸区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二塘段),20219月按期开工;1个项目于2022年底完成市政府督查办要求的建设任务。三是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规范操作流程1个项目已完成结算,1个项目正在办理结算1个项目已完善重大设计变更程序1个项目按规范程序加快推进建设1个项目的施工单位已按规定出具保函;1个项目已履行合同条款。四是关于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790万元补助资金退回区财政局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对之前不规范的账务设置做出相应调整,对无法调整的账务也设置了辅助账便于核算项目成本区财政局已将2300万市级补助资金拨付至其它单位已使用完毕。五是关于部分项目建设未达预期的问题。区法院已判决2个土地流转合同解除,相关单位已启动项目清退机制2个闲置项目已启动概念规划编制工作,优化调整用地指标。

(二)区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整改情况关于15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多计工程投资7816.50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按审计决定执行,核减项目造价,并进行了调账处理。关于前期管理不到位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合同管理不规范变更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及其他管理不规范8个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推动工程量清单审核书面向主管部门说明情况、调整可研、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加强招标文件审核完善内控制度签订补充协议委托专业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实施处罚监理单位修改该项目设计变更规范收方签证管理修复养护期损坏的道路修改竣工图、加快专项资金使用等方式整改

(三)全市交通局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审计发现的交通建设计划任务落实不到位、交通建设放管服改革事项落实不到位、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责履行不规范、交通建设参建单位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公路养护职责落实不到位、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及公路资产管理不到位7个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建立农村公路规划项目库修正四好农村公路项目信息平台数据全面清理已交付使用的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网审平台自行承担设计审查费用完善交通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印发管理通知、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测工作约谈相关业主单位审定公路养护计划归垫养护专项资金沉淀专项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公共基础设施入账管理等方式整改。目前,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区交通局印发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工作人员已完成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并提交了办理执法资格证书申请,待市司法局审核后即可取得执法资格证书未督促业主单位及时办理8项目结(决)算的问题已完成6个项目的结算办理,剩余2项目正在办理。

七、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9年至2020年度南岸区(含经开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1.国企监管方面。一是关于主管部门对下属企业底数掌握不清,合并报表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区国资委按月收取并进行合并报表,摸清底数,做到统计全覆盖。二是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未全覆盖,国资收益上缴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出台文件,明确了上缴比例,区国资委将严格按照办法,规范企业上缴行为。三是关于部分主管部门与所属企业政企不分的问题。区国资委通过关闭注销、整合移交、委托管理等方式将全区国企逐步纳入集中统一监管。目前区属国企集中率已达约99.88%

2.国企经营方面。关于实体经济薄弱、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能力不强问题。区国资委一是优化资产资源配置,建立投融建管运还机制,最大程度地发挥规模经济与协同互补效应,帮助企业转型升级,优化盈利结构。二是下发《区属国企2022年度考核方案》,督促企业提质增效,提高盈利能力。三是通过将闲置、低效及分散的资产聚集到国有企业,通过科学化、精细化及质效化管理,为国有资本赋能增效。

3.国企资产管理方面。关于国有资产闲置的问题。区国资委拟定了通知及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出台处置计划,闲置资产处置,盘活小零散碎闲置地块,完善无证资产权证,加快推进盘活国有资产。

4.国企改革方面。关于国企法人层级专项清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国资委开展了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方案拟定工作,将股权关系控制在3级;管理层级控制在2级,并督促区商务委按要求清理新赋能公司,新赋能公司破产工作进入司法程序。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及时入账、下账,并更新固定资产台账和资产明细信息按程序完善账务处理完善资产变动手续。1家单位对达到使用年限的292件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上报区财政局销账。二是关房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单位已完成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42处房屋的产权清理,并对所有房屋已建立台账,实行分类管理。3家单位已收回欠收的租金120.79万元,并建立出租台账。1家单位已按照资产管理和合同约定收取租金。1单位已对房屋资产进行分类处理,下一步将按要求将其中部分资产移交。三是关于临时停车位管理不当的问题1家单位已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停车场的市场租金重新进行评估,按照新评估的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并督促其补齐租金差额6.35元,且通过非税上缴区财政国库。1家单位2022年起,辖区所有停车场收入在区财政返回80%基础上,留20%在政府用于市政、园林、环卫等专项经费。

(三)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审计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未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政企不分的问题。截至202210月,相关公司已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不再与其它单位混岗草拟了公司整体内部控制制度初稿,待进一步完善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并对做了相应的账务处理。二是关于未定期清查资产、核实债务的问题。已委托法律顾问应收未收退房款进行申报多计的固定资产、存货进行了调账处理,因烟雨片区拆迁成本未办理结算尚未调账未及时申报缴纳税款70.87万元的问题将在下一步公司纳入区城建集团后,由区城建集团统筹处理。三是关于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的问题。截至2022101家公司合同已到期1家公司承诺以保函形式支付100万元保证金已收回1家公司少收取的租金28.26万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政策执行及法律法规遵守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2022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规定将应当强制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全部纳入环境信用评价加强环评报告质量复核,截至2021年底未出现质量不合格项目;完成全部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出台办法,建立监测预警和执法监管等机制。二是关于资源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全部完成污染土块管控或修复工作;对污染风险地块地表水和环境空气进行监测;完成了4家企业6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验收区控17个空气微型站建设时间、监测设施等资料已全部纳入十四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档案。三是关于资源环境保护监督履责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规范执法措施,并召开案件剖析会对执法程序进行了深度剖析重新对农村生活污水调查系统数据进行了审核修改,对正式投入运行的11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了监测。四是关于资源环境资金及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管理,市级以奖促治资金执行率由37.94%提升至79%;完成重庆市生态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中项目进度填报实现15个镇街和5个经济板块空气质量实时监测的全覆盖统一专项资金补贴标准全程跟踪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八、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一)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未整改的问题。一是区商务委往来款26.53万元未清理的问题,由于往来款问题涉及以前年度,目前区商务委正在清理。二是区军休中心银行存款账实不符的问题,由于账实不符问题发生自2000年以前,区军休中心已逐级上报至区财政局,待区财政局审批后处理。

关于民生政策相关审计未整改的问题是补贴资金发放不规范问题,区民政局已追回14家养老机构运营补贴4.44万元,余下的0.22万元因爱民老年养护院停止运营无法追回;其余问题区民政局将督促迎龙镇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完成整改。是专项资金未发挥绩效的问题,区民政局指导天文街道和迎龙镇积极引入专业机构托管辖区内社区养老服务站和养老服务中心,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发挥社会效益来盘活国有资产。

)全市交通局系统建设管理审计未整改的问题。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区交通局相关人员已完成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并已提交办理执法资格证书申请,待市司法局审核后即可取得执法资格证书。是未督促业主单位及时办理工程结(决)算的问题,目前已完成6个项目的结算办理,剩余2个正在办理。

)重庆南岸滨江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未整改的问题。一是未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滨江路开发建设公司草拟了公司整体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二是应核销未核销,多计固定资产及存货的问题,滨江路开发建设公司已将多计的固定资产、存货进行清理并上报城建集团,下一步将按要求进行核销调账处理。是滨江路开发建设公司未及时申报缴纳税款70.87元的问题。待滨江路开发建设公司纳入区城建集团后,由区城建集团统筹处理。是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收取重庆市枣子湾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保证金100万元的问题,滨江路开发建设公司同意重庆市枣子湾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保函形式支付100万元保证金,目前补充协议尚未签订。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书面发函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审计整改,选取部分单位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现场核实检查和指导,并会同区政府督查办下发《关于开展审计整改督查的通知》对全区未整改问题进行督查。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八张问题清单”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审计问题清单整改工作链和责任链,形成整改闭环,同时,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纪检监察、巡察、督查、组织人事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标准化、协同化、智能化促进整改责任落实落地。通过清单管理,举一反三,抓本治源,扎实推动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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