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南岸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全面高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五公开”要求。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编制完成《南岸区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环境保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医疗卫生、安全生产、救灾、食品药品监管等24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二是丰富公开渠道。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区政府工作报告、五年期规划、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等重要文件、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及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议题前,均召开专题会议提前征求群众和企业意见,全年邀请群众和企业参与会议24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子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APP等新媒体主动公开“六稳”“六保”、疫情防控、营商环境等各类政府信息上万条次。三是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服务群众综合信息平台和12345、96016南岸服务热线,及时收集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群众反映较为普遍的问题,在对接相关部门办理解决的同时,协调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及时发声,回应社会关切。今年,收到群众反映问题97549件,已办理97549件、办理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答复审核,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高效。2020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0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咨询等领域,均依法按时进行书面答复、答复率100%。凡以区政府为申请主体的依申请公开件答复意见,均由区司法局进行审核把关,各单位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意见由法制工作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合法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规范。一是严格审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制作、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舆情关,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度。对以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要求在制作阶段即明确公开属性,实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二是规范流程。持续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强化合法性审查,完善备案审查材料。2020年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公室)共制定、修订、修正、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制定3件、修订3件、修正0件、废止4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未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0件。三是强化培训。组织全区48个单位140人,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搭建政务公开线上培训平台,建立南岸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交流群,指定专人在线培训答疑,切实提高各区级部门、镇街人员信息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高效集约。一是按照要求全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面完成部门镇街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到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整合到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工作任务。二是扎实做好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工作,增设“六稳”“六保”、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公共法律、行政许可等栏目,区政府门户网站调整设置一级栏目13个、二级栏目41个和三、四级栏目91个。三是强化运维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区政府网站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1132条,其中部门、镇街网站发布信息10055条。
(五)监督保障有力有效。一是定期对政府各部门、单位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运营、维护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区级部门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政务公开各项举措要求。二是加强工作力量配套,全区33个部门、15个镇街均分别明确1名分管领导、1名科室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在区政府办公室设立了南岸区政务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压实责任,跟踪问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0 |
4 |
3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87 |
+73 |
10067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147 |
0 |
20057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239 |
+149 |
581550 |
行政强制 |
123 |
+61 |
720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12 |
28192.2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2 |
6 |
0 |
13 |
11 |
0 |
15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2 |
0 |
0 |
13 |
11 |
0 |
9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7 |
6 |
0 |
0 |
0 |
0 |
3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2 |
6 |
0 |
13 |
11 |
0 |
15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 政 诉 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5 |
3 |
2 |
0 |
10 |
1 |
0 |
1 |
1 |
3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南岸区认真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对标对表国家、市级要求,加快补短板、强弱项,细化实化工作措施。一是针对制度不够健全问题,完善了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制定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二是针对重视程度不够问题,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每季度督查并通报各镇街、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三是针对信息内容质量不够高问题,在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的同时,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全区政务公开交流平台,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下一步,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切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打造透明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文本可在南岸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na.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获取。
本年度新制作规范性文件《南岸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因备案流程没能在2020年内完成,未能在当年公开,在完善备案程序后已于2021年1月公开。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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