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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9-1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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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9-12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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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民咨询:我是和黄御峰尚城业主,想知道这边小学可以上哪些学校?

区教委答复:和黄御峰尚城业主子女在满足市教委“三对口”情况下,在御峰小学享受义务教育。感谢对南岸教育的关注和支持。如还有疑问,请与南岸区教委联系。联系人:冉老师,联系电话:62838330。

2.市民咨询:天盈首原小区入住率已达到80%左右,能成立业委会吗?

花园路街道答复: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①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公告,业主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②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申请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该部分业主应向街镇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签字的书面要求原件和业主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

③街镇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或者物业企业报送建筑面积、物业出售时间、业主清册、联系方式、共有设施设备交接资料等材料,并负责核对材料和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④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党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和建设单位派员共同组成。其中,业主代表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要求,且人数所占比例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筹备组成员中的业主代表,应当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并告知全体业主。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员担任。

⑤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日内予以公示。

⑥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草拟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人数、业主专有部分面积,以及业主的投票权数;

(四)制定业主委员会成员产生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

(五)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3.市民建议:130路秉文路站一直只有站牌,居民乘坐时“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雨”,希望能为居民安装一个候车亭。

区交通局答复:经我局调查了解,因该站点地下有水电管道,不允许候车亭的基础开挖施工。针对市民的建议,我局会继续联络站台公司,一直跟进该站点设施情况,如达到施工条件,将立即与站台公司协调,将该站点升级为候车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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