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南岸区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了解广大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结合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原有投诉建议方式,对爱国卫生投诉建议平台进行了完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巩固国家卫生区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对我区爱国卫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二、投诉方式
(一)区爱卫办:负责办理爱国卫生工作、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的群众综合投诉。
投诉热线:023-62920851
(二)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办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方面的群众投诉建议。
投诉热线:023-62988981
(三)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办理职责范围内涉及水、大气和声环境质量及监测管理,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等环境污染方面的群众投诉。
投诉热线:023-62476500
(四)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等方面群众投诉建议。
投诉热线:12315
(五)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卫生健康等方面的群众投诉建议。
投诉热线:023-62988117
三、处理方式
接到投诉后,经梳理分类分别交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落实。对不属于爱国卫生及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范围内的,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
四、处理时限及反馈
承办落实投诉事项的部门和单位,应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意见。若承办事项复杂,需要延长答复时间的,最多可续延5个工作日。承办部门或单位认为投诉事项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于当天将承办件退至区爱卫办,并说明退件原由。
五、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时-12时,14时-18时 。
重庆市南岸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