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的规定,现对已备案的重庆南岸美洋南滨路医疗美容诊所信息予以公开如下:
一、设置单位(人):重庆南岸美洋南滨路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二、诊所名称:重庆南岸美洋南滨路医疗美容诊所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陈碧珍/杨洋
四、诊所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街道南滨路84号附4号2-10、2-11(商铺自编号:E馆-L2-5号)
五、经营性质:营利性
六、所有制形式:其他
七、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输液业务、美容皮肤科)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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