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57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渝就发〔2023〕15号)文件精神,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申请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进行审核,现对符合享受条件的213户企业(包含补差的30户)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公示期
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南岸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失业保险科
通讯地址(邮编):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1号楼412办公室(邮编:401336)
联系电话:023-62804382
联系人:王科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2023年第4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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