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我委提出变更诊疗科目,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医疗机构名称: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医疗机构选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81号,南山街道崇文路14号附6-8号
5.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6.床位(牙椅)数:99张(1张)
7.服务对象:社会
8.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老年病专业 /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 /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妇女保健科 /儿科 /儿童保健科 /口腔科 /精神科;精神卫生专业;药物依赖专业 /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 /中医科 /临终关怀科:安宁疗护
9.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反映。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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