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卫生院向我委提出设置医疗机构申请,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
2.医疗机构类别:乡镇卫生院
3.医疗机构名称: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卫生院
4.医疗机构选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江南大道34号附1号
5.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6.床位(牙椅)数:床位35张(牙椅3把)
7.服务对象:社会
8.诊疗科目: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妇产科:妇科专业;麻醉科;内科;外科;儿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口腔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
9.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
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反映。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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