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1月14日参加因病或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人员鉴定结论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通讯地址: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B区1号楼901办公室
联系人:蔡佳秀
联系电话:023-62931716
三、公示要求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致电或致信进行反映。
附件:因病或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名单(第一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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