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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项目-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1号路、3号路、4号路(K0+497.273~K1+550)、5号路、7号路、8号路、9号路)》概算评估竞争性比选公告
日期:2025-03-11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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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项目-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1号路、3号路、4号路(K0+497.273~K1+550)、5号路、7号路、8号路、9号路)》概算评估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特邀请合格的工程咨询单位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法人为长嘉外滩城市建设发展(重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A分区。项目共计修建7条路,道路总长6699.4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结构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立体过街人行天桥工程等。报审概算总投资47918.66万元。

二、服务内容

对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项目-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1号路、3号路、4号路(K0+497.273~K1+550)、5号路、7号路、8号路、9号路)项目投资概算开展评估,评估重点包括:一是项目内容与批复可研是否一致。二是概算编制是否全面、合理及准确,资金分配是否合理。三是说明审增及审减的内容及理由。第三方评估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估任务,并出具投资概算评估报告。

三、时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法人单位补充资料时间不计算在评估时限内。

四、质量要求

投资概算评估报告成果应符合国家、重庆市或行业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五、计价方式、限价、支付方式

本项目总费用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包括完成项目投资概算评估相关工作的全部费用。比选报价最高限价为28.8644万元。评估任务承担单位完成评估并出具概算评估报告后,由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次性支付。

六、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资质条件。获得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二)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中国信用”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受惩黑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截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比选申请人独立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项目的投资概算评估咨询业绩(以获得概算批复为准)。

(四)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是注册在投标人的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参加评估小组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和行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技术标准及规范,并具有一定数量的对口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七、其他要求

按照附件1要求提供比选申请文件。超过比选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比选文件不再接收。比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按照附件2要求,通过初步评审且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本项目概算评估单位。

八、文件提交

比选申请人按照附件1要求制作《比选申请书》,纸质件一式三份,密封后现场提交至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科(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桐福路189号206室,邮编401336)。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下午15时。

联系人:田麟

联系电话:62980097、13983748338

附件:1.比选申请书

2.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

                 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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