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的规定,现对撤销南岸兰国田诊所备案信息公示如下:
一、设置单位(人):兰国田
二、诊所名称:南岸兰国田诊所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兰国田
四、诊所地址:南岸区涂山所腾龙大道21号20栋附153号
五、经营性质:营利性
六、所有制形式:私人
七、诊疗科目:内科(输液业务) /口腔科 /中医科******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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