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南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第一批次)建设施工需要,申请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经审查同意,请按下表所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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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
地点 |
设施种类 |
设施数量 |
本次占用起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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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奔吉路 |
人行道 |
636平方米 |
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20日(法定节假日期间禁止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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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道费 |
1980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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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 |
设施种类 |
设施数量 |
设施种类 |
设施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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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花岗石) |
623平方米 |
路缘石 |
71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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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柱 |
4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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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修复费 |
不涉及(申请单位自行修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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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电话 |
吕** 18*******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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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福建大景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人电话 |
陈* 13*******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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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遵事项 |
1.本证应悬挂在施工现场,以备查验; 2.不得擅自改变许可内容; 3.施工期间,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施工围挡,安排专人负责,以保证安全; 4.配合设施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5.严格按照燃气、供水、供电管线保护方案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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