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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6012B/2026-00206
  • [ 发文字号 ]
  • 南岸市政设施许字〔2026〕第93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城管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29
  • [ 发布日期 ]
  • 2026-07-10
南岸市政设施许字〔2026〕第93号-南岸区四公里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第十一批次)
日期:2026-07-10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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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7-10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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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岸区四公里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第十一批次)建设施工需要,申请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经审查同意,请按下表所列执行: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地点

设施种类

设施数量

占用起止时间

南岸区南坪片区(详见点位统计表)

车行道

54平方米

2026630日至202681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禁止施工

人行道

104平方米

临时占道费

2133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

设施种类

设施数

设施种

设施数

车行道(沥青)

16平方米

人行道(透水砖)

24平方米

人行道(花岗石)

12平方米

人行道(生态砖)

3平方米





挖掘修复费

28807.2元(道路面层移交设施维护单位修复)

建设单位

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  13*******10

施工单位

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  15*******07

应遵事项

1.本证应悬挂在施工现场,以备查验;

2.不得擅自改变许可内容;

3.施工期间,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施工围挡,安排专人负责,以保证安全;

4.配合设施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5.严格按照燃气、供水、供电管线保护方案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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