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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岸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5-2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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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2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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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南岸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要求,根据市财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渝财农[2022]8号),特制定《南岸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南岸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

2.南岸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清单

3.南岸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

南岸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

为搭建集中统一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确保实现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渝财农〔2021〕61号)明确的“到2023年,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个人自主申报的“一卡通”账户(一人一卡)发放”、“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等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简便易行、避免重复、提高效率的原则,根据市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框架下,运用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发放系统),在全区相关部门、镇、街道推行,全面实施全区集中统一、高效便捷的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全区纳入“一卡通”管理的补贴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实行集中统一发放和管理。

三、实施计划及职责分工

(一) 工作启动和部署(2022年3月底前)

区财政局牵头,成立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南岸区推进“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方案。各业务主管部门及镇街将“一卡通”发放管理系统联系人信息(见附表3)请于3月底前报区财政局农业科,同时报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联系人:朱小雯,联系电话:023-62948853,QQ:409453367

(二) 梳理业务和发放流程(2022年5月底前)

区财政局牵头,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结合“一卡通”管理要求特点,全面梳理细化“一卡通”发放系统业务流程,确定补贴清单,制定操作规范,明确操作权限,规范程序流程,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运转高效。

(三) 确定代发金融机构(2022年5月底前)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渝财农〔2021〕61号)精神,由区财政局牵头,结合现有代发金融机构情况,整合择优选择1-2家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本地代发金融机构,签订补贴资金代发协议,明确资金支付、补贴通知、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导代发金融机构及时、安全、准确、足额发放补贴资金,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

(四) 梳理个人“一卡通”账户(2022年5月底前)

个人“一卡通”账户按照“自主申报、一人一卡”的原则进行管理。个人“一卡通”账户由补贴对象向村(社区)进行申报,村(社区)审核汇总后交镇街,镇街对本辖区内的个人“一卡通”账户进行复审后录入“一卡通”发放系统。个人“一卡通”账户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的由补贴对象按原程序重新申报,镇街在“一卡通”发放系统中进行变更。根据个人“一卡通”账户申报情况,及时做好“一卡通”发放系统与相关银行的账号验证、接口对接等工作。

(五) 实施补贴发放管理系统(2022年6月底前)

区财政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准备软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对接市财政局“一卡通”发放系统,实现补贴管理业务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有效衔接;对接代发金融机构代发程序,实现补贴发放数据的及时传递、反馈和查询;开展联调测试及培训,进行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代发金融机构代发程序等相关系统的联调测试,组织相关部门、镇街等工作人员开展系统操作培训;在充分测试和完成培训的基础上,按照全市部署,2022年6月底前实现上线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补贴资金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补贴资金监管,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落地见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举措,各业务主管部门、镇街要高度重视“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密切沟通配合,建立“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工作沟通协调和推进落实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二)加大保障力度。补贴资金管理要求高,“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各业务主管部门、镇街要保障必要的人、财、物等,确保“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任务按时完成。区财政局负责“一卡通”发放系统的实施、运维等相关经费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做好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在系统正式上线前应做好等级保护备案和测评工作,确保数据和个人隐私安全。

(三)注意系统衔接。“一卡通”发放系统的实施要注意做好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业务主管部门业务系统、金融机构业务系统的有序衔接,确保补贴资金的正常发放。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进展,适时进行“一卡通”发放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整合。

(四)加强业务培训。要做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业务人员熟练运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保障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附件2

重庆市南岸区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政策清单

序号

补贴资金名称

主管部门

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区农业农村委

2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区农业农村委

3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区农业农村委

4

第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
(原前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

区林业局

5

第二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
(原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

区林业局

6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原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区林业局

7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区卫生健康委

8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区卫生健康委

9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区民政局

10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金

区民政局

11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临时救助金

区民政局

12

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资金

区民政局

13

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区民政局

14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

区民政局

15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

区民政局

16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区应急局

17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区住房城乡建委

18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区农业农村委

19

困难群众慰问补助

区民政局

20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区民政局

21

低保边缘人口

区民政局

22

一次性养老保险金补贴

区卫健委

23

中职国家奖学金

区教委

24

中职国家助学金

区教委

25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区教委

26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区人社局

27

低保就业补贴

区人社局

28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受灾补助

南岸区应急管理局

29

自然灾害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南岸区应急管理局

30

南岸区因灾应急救助

南岸区应急管理局

31

南岸区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

南岸区应急管理局


附件3

南岸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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