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南岸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要求,根据市财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渝财农[2022]8号),特制定《南岸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南岸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
2.南岸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清单
3.南岸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
南岸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
为搭建集中统一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确保实现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渝财农〔2021〕61号)明确的“到2023年,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个人自主申报的“一卡通”账户(一人一卡)发放”、“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等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简便易行、避免重复、提高效率的原则,根据市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框架下,运用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发放系统),在全区相关部门、镇、街道推行,全面实施全区集中统一、高效便捷的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全区纳入“一卡通”管理的补贴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实行集中统一发放和管理。
三、实施计划及职责分工
(一) 工作启动和部署(2022年3月底前)
区财政局牵头,成立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南岸区推进“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方案。各业务主管部门及镇街将“一卡通”发放管理系统联系人信息(见附表3)请于3月底前报区财政局农业科,同时报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联系人:朱小雯,联系电话:023-62948853,QQ:409453367
(二) 梳理业务和发放流程(2022年5月底前)
区财政局牵头,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结合“一卡通”管理要求特点,全面梳理细化“一卡通”发放系统业务流程,确定补贴清单,制定操作规范,明确操作权限,规范程序流程,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运转高效。
(三) 确定代发金融机构(2022年5月底前)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渝财农〔2021〕61号)精神,由区财政局牵头,结合现有代发金融机构情况,整合择优选择1-2家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本地代发金融机构,签订补贴资金代发协议,明确资金支付、补贴通知、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导代发金融机构及时、安全、准确、足额发放补贴资金,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
(四) 梳理个人“一卡通”账户(2022年5月底前)
个人“一卡通”账户按照“自主申报、一人一卡”的原则进行管理。个人“一卡通”账户由补贴对象向村(社区)进行申报,村(社区)审核汇总后交镇街,镇街对本辖区内的个人“一卡通”账户进行复审后录入“一卡通”发放系统。个人“一卡通”账户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的由补贴对象按原程序重新申报,镇街在“一卡通”发放系统中进行变更。根据个人“一卡通”账户申报情况,及时做好“一卡通”发放系统与相关银行的账号验证、接口对接等工作。
(五) 实施补贴发放管理系统(2022年6月底前)
区财政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准备软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对接市财政局“一卡通”发放系统,实现补贴管理业务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有效衔接;对接代发金融机构代发程序,实现补贴发放数据的及时传递、反馈和查询;开展联调测试及培训,进行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代发金融机构代发程序等相关系统的联调测试,组织相关部门、镇街等工作人员开展系统操作培训;在充分测试和完成培训的基础上,按照全市部署,2022年6月底前实现上线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补贴资金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补贴资金监管,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落地见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举措,各业务主管部门、镇街要高度重视“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密切沟通配合,建立“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工作沟通协调和推进落实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二)加大保障力度。补贴资金管理要求高,“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各业务主管部门、镇街要保障必要的人、财、物等,确保“一卡通”发放系统实施任务按时完成。区财政局负责“一卡通”发放系统的实施、运维等相关经费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做好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在系统正式上线前应做好等级保护备案和测评工作,确保数据和个人隐私安全。
(三)注意系统衔接。“一卡通”发放系统的实施要注意做好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业务主管部门业务系统、金融机构业务系统的有序衔接,确保补贴资金的正常发放。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进展,适时进行“一卡通”发放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整合。
(四)加强业务培训。要做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业务人员熟练运用“一卡通”发放系统,保障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附件2
重庆市南岸区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 ||
序号 |
补贴资金名称 |
主管部门 |
1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
区农业农村委 |
2 |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
区农业农村委 |
3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
区农业农村委 |
4 |
第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 |
区林业局 |
5 |
第二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 |
区林业局 |
6 |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
区林业局 |
7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
区卫生健康委 |
8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
区卫生健康委 |
9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
区民政局 |
10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金 |
区民政局 |
11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临时救助金 |
区民政局 |
12 |
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资金 |
区民政局 |
13 |
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
区民政局 |
14 |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 |
区民政局 |
15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 |
区民政局 |
16 |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
区应急局 |
17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8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区农业农村委 |
19 |
困难群众慰问补助 |
区民政局 |
20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
区民政局 |
21 |
低保边缘人口 |
区民政局 |
22 |
一次性养老保险金补贴 |
区卫健委 |
23 |
中职国家奖学金 |
区教委 |
24 |
中职国家助学金 |
区教委 |
25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
区教委 |
26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区人社局 |
27 |
低保就业补贴 |
区人社局 |
28 |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受灾补助 |
南岸区应急管理局 |
29 |
自然灾害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
南岸区应急管理局 |
30 |
南岸区因灾应急救助 |
南岸区应急管理局 |
31 |
南岸区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 |
南岸区应急管理局 |
附件3
南岸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 |||||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 |||||
姓名 |
职务 |
座机电话 |
移动电话 |
备注 | |
分管局、镇街领导 |
|||||
牵头科室负责人 |
|||||
牵头科室经办人员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