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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公南岸(坪)行罚决字〔2025〕60号
日期:2025-03-0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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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3-0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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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公南岸(坪)行罚决字〔2025〕60号

违法行为人。

现查明2025年2月25日,违法行为人牟某某等人在重庆市南岸区天龙城市花园A座****使用筹码(500元换一张筹码)通过打500拖1000元的“倒到胡”麻将进行赌博,牟某某共赢了4000元,还剩下10张筹码未兑换,后被民警现场抓获,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牟某某等人的陈述和辩解,辨认笔录、筹码的提取指认、现场指认笔录等证据证实。

根据之规定,现决定给予。

执行方式和期限。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清单共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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