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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校园安全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7735/2025-00132
  • [ 发文字号 ]
  • 南教办发〔2025〕141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5-12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五一”假期及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5-1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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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1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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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区中职学校,教师进修学院:

今年3月以来,全市教育系统发生涉生高坠事件17起、涉校火情5起、涉生交通事故5起,其中某区发生1起初中生无证、超员驾驶摩托车与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3名学生死亡、1人受伤。近期,气温逐渐升高,“五一”假期将至,为认真落实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和校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假期安全专题教育。各学校要在“五一”放假前围绕交通安全、防溺水、防高坠、森林防火、心理健康等内容开展一次专题安全教育;要通过向家长发送一封信等形式,督促家长落实安全教育与监管责任,提醒家长假期间避免通过强制补课、强制抢手机、强制关电脑等过激方式激化亲子关系。

二、持续深化重点专项行动。4月底前,各学校要全面启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七不三要”要求,坚决防止学生在节假日邀约同学同伴集体下水游泳。要加强交通安全、出行安全警示,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章,严格遵守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普通摩托车、机动车上路等要求;要提醒教职员工及家长安全谨慎驾驶,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高度关注“五一”节前后学生心理变化,对心理困境学生及时开展疏导干预,最大程度避免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三、强化假期校园安全管理。各校要在“五一”放假前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杂物间等重点部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和“六必须”要求;要加强留校学生安全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以及抽烟、使用明火等行为,严防发生火灾事故。要加强学校门岗管理,排查校门口防冲撞设施、隔离栏、减速带、限速标志等设置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要主动对接公安部门,落实好“三见警”措施,加强上下学学校门口及周边安全防范,维护好校门口道路交通秩序,避免人员、车辆在学校门口聚集;要做好校园内部交通安全风险排查,尽量做到人车分离。要加强老旧、停用校舍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5429

(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023-62838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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