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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校园安全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7735/2025-00133
  • [ 发文字号 ]
  • 南教办发〔2025〕7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07
  • [ 发布日期 ]
  • 2025-05-12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5-05-12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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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12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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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区中职学校,教师进修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教发厅函〔2024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要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管理干部准确把握重大隐患判断标准,让安全意识和隐患判定标准入脑入心。

二是对标检视。要结合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岸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常态化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闭环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是完善制度。要结合实际丰富完善本单位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进一步提升隐患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pdf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517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颜帅,023-62838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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