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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涉农补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依据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730P/2024-00094
  • [ 发文字号 ]
  • 财农〔2023〕11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07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5
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4-11-25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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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5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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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规范和加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此前印发的《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2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2.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3.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4.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5.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

6.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7.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办法

8.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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