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部署要求,经实地调研、比选论证等工作,择优确定了第一批实施项目,并制定了衔接补助资金(126.00万元)使用计划方案。
现将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6.00万元下达相关单位(详见附件),并按照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长期。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及时向相关单位反映情况。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区纪委监委:023-62989332
区财政局:023-62948853;区城管局:023-62988981
附件:南岸城管局〔2024〕133号关于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通知
重庆市南岸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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