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涉农镇街: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持续推进“三益村庄”建设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南岸区“三益村庄”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南岸区“三益村庄”工作实施方案
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南岸区“三益村庄”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持续推进“三益村庄”建设的工作要求,创新完善乡村治理模式,打造新时代乡村治理特色品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三益村庄”建设以“益人、益己、益家园”为核心,结合南岸区“三事分办”工作法(大事政府办、小事协商办、私事帮助办),强化数字赋能治理和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发挥,构建起“政府主导不包办、集体自治不推责、个人参与不旁观” 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探索新时代乡村治理“制度革新+实践样本”双轮驱动路径,打造可复制推广的基层智治品牌。
益人:倡导邻里互助、志愿服务与和谐共处,强化村民社会责任意识,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和谐氛围。
益己:聚焦村民个体发展,通过技能培训、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实现个人价值与家庭幸福。
益家园:以村庄整体发展为目标,推动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提升,打造宜居宜业的巴渝和美乡村。
二、重点任务
以“三益”(益人、益己、益家园)为核心导向,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公共服务、提升人居环境、培育文明乡风,有效激发村民内生动力,打造生产生活生态协同发展的示范性村庄,推动乡村治理从“管理”向“组织、服务、运营”转型,实现乡村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一)益人
1.个人(私事):
志愿服务参与率:注册志愿者占比≥20%,群众参与率≥80%矛盾纠纷调解配合度:参与调解率≥90%
家庭文明建设:五好家庭创建率≥30%
2.集体(小事):
自治组织建设:村民代表会议参与率≥90%
村规民约执行率:村规民约执行率≥95%
志愿服务管理:成立志愿者队伍≥1支
3.政府(大事):
公共活动场地建设:公共活动场地≥村民小组数
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活动开展场次≥10场次/年
调解组织保障:配备6名以上兼职调解员
(二)益己
1. 个人(私事):
就业创业:有劳动力人口就业、创业率≥70%
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率≥88%
卫生庭院:卫生庭院达标率≥95%
2. 集体(小事):
技能培训组织:常驻村民年均技能培训覆盖率≥80%
就业服务:成功创建区级及以上充分就业村
健康场所管理:健康场所覆盖率≥90%
政府(大事):
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参保率≥95%、医疗保险参保率≥95%
住房保障:住房安全保障率 100%
义务教育保障:义务教育保障率 100%
(三)益家园
1. 个人(私事):
生态参与:垃圾分类参与率≥90%
庭院绿化:庭院绿化率≥30%
乡风传承:参与家风家教活动覆盖率≥80%
2. 集体(小事):
产业发展:村级主导产业个数≥1个
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增长率≥5%
乡村旅游:乡村旅游村游客年增长率≥10%
乡村治理:“积分制”村民参与率≥80%
文明村镇:参与全国文明村镇创建率>30%
3. 政府(大事):
生态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95%、生活污水治理率≥85%
公共服务:村史馆/文化广场覆盖率≥100%
治理效能:网格化管理村民参与率≥80%
三、权责清单
责任主体 |
具体职责 |
重点内容 |
个人 |
参与志愿服务、维护家庭环境、配合基层治理 |
个人参与度、家庭达标率 |
集体 |
组织技能培训、管理集体经济、调解矛盾纠纷 |
集体协商成效、集体经济增长率 |
政府 |
建设基础设施、保障公共服务、制定扶持政策 |
政府资金投入、公共服务覆盖率 |
四、实施机制
1.“三事分办”流程再造
私事:建立“个人申报-网格初审-村社备案”机制,如卫生庭院创建;小事:实行“村民提议-集体协商-民主决策”流程,如产业发展规划;大事:执行“政府统筹-部门联动-项目落地”模式,如污水管网建设。
2.数字化赋能
贯通“数字三农”平台与“141”基层智治体系,设置个人积分系统(志愿服务、卫生评比等);建立集体事务电子台账,实时公开集体经济收支、项目进展等信息;接入政府数据中台,实现社保、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一网通办”。
3.激励约束机制
个人:积分兑换生活用品、优先享受公共服务;集体:对集体经济增长突出的村组给予奖励;政府:工作成效与安排相关项目挂钩。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5年4月下旬)。各涉农镇街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有条件有意愿有能力的1-2个保留村实施“三益村庄”建设,要围绕重点指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二)开展建设(2025年5月上旬至2025年12月中旬)。各涉农镇街要把“三益村庄”建设工作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对照工作方案,梳理工作清单,结合“三事分办”工作法、“积分制”等,深入实施村帮扶指导,快速推进、真正让村民有感。
(三)自评总结(2025年12下旬)。各涉农镇街、实施村在完成工作任务后进行自查自评,形成工作自评报告,并收集梳理对应工作资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
(四)经验推广(2026年1月)。对“三益村庄”建设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可在全区乃至全市推广复制的南岸区乡村治理特色品牌。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三益村庄”工作领导小组,由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镇街分管领导、实施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涉农镇街和实施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三益村庄”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听取村民意见建议,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调动村民参与“三益村庄”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统筹资金保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在资金投入、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技能培训上对实施镇村给予大力支持。探索通过改革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农民闲置农房、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积极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三益村庄”建设工作。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涉农镇街、实施村要认真总结各阶段“三益村庄”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及时上报。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委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主流新闻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网络直播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并同步向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委文明办等报送。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