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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岸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6-24
  • [ 发布日期 ]
  • 2021-06-24
法律援助服务指南
日期:2021-06-2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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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6-2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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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服务指南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人民政府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的法律咨询、涉法事务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二、法律援助是否完全免费?

法律援助经费全部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无需承担法律援助人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费用。

三、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公民对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请求保护劳动权益的;

6.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8.交通事故、医疗纠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责任事故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赔偿的;

9.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10.提供劳务者请求支付劳务报酬或因提供劳务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权益;

11.农业种植(养殖)户因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人为损害等遭受生产经营损失请求经济赔偿;

12.军人军属请求婚姻家庭权益;

13.国家和本市规定因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

(二)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代理但没有委托代理人的,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免予审查经济状况:

1.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2.农民因使用假冒伪劣生产资料(种子、农药、化肥、农业机械等)请求损害赔偿的;

3.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的;

4.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其监护人侵害的;

5.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6.国家和本市规定申请法律援助无需审查经济状况的其他情形。

(三)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免予审查经济状况:

1)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3)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4)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四、经济困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经济困难标准按照申请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以内执行。经济困难状况以申请人家庭为单位计算。但是,因请求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或者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申请法律援助的,以申请人个人的经济困难状况为准。

对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其近亲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其近亲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之日起12个月内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员,市外来渝因涉嫌犯罪被羁押且无法联系近亲属的人员,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对象,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

五、怎样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就业状况、家庭财产、家庭人均收入等信息。

六、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诉讼事项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属于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的,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向有权处理机关所在地、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

七、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由申请人在法律援助中心领取,如实填写并签字或捺印。

2.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经济困难证明。符合依法免于审查经济状况的,无需提交。申请人持有的以下证件、材料,视为经济困难证明:

1)农村“五保”供养证;

2)城市“三无”人员证;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决定;

5)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或者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

6)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

7)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

8)农村贫困家庭、工会认定困难职工家庭等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八、哪些情况下,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提供法律援助?

1.申请人不符合《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条件的;

2.被请求人不明确的;

3.法律援助事项已审结或者处理完毕,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但是,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除外;

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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