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延期审理通知书
南岸府复〔2026〕211号
李庆平:
你对重庆市南岸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支队作出的渝公南岸(交管)行罚决字〔2026〕5008002900409501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因情况复杂,本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延长行政复议审理期限30日。
特此通知。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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