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审计局
关于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5年1月21日公告)
2024年9月29日,南岸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南岸区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了明确要求。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各镇街、各部门、有关单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加大督促整改工作力度,整改效果较为明显。2024年12月26日,南岸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按照南岸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要求,南岸区审计局对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区级财政和区级部门预算管理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2023年度南岸区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关于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未挂钩、预算资金未下达到部门、超范围使用预备费、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部分信息填写不准确、长期以租车形式变相增加公务用车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约谈、专项培训指导、将当年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纳入次年预算公开评审、下达预算资金、组织开展学习预算法及相关财政法规、调整和停用财政一体化系统已到期项目、终止租车协议等方式整改;关于项目未达支付进度的情况下拨付专项资金、燃气管道工程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国家专精特新奖励、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收回超进度拨付资金、推动燃气管道项目全部开工并加快实施进度、收回专精特新奖励资金等方式整改;关于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违规调入非财政专户资金、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区财政局已通过收回两年以上结转资金、资金归垫、将滞留在非税专户的资金解缴入库等方式整改;关于2022年度南岸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报告中3个未整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专项资金支付、拨付企业项目补助资金、完成廉租房项目竣工验收并制定分配方案等方式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关于未将捐赠款纳入年初预算、未按规定设置绩效指标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捐赠资金调整为“其他收入”、加强预算管理内控制度学习等方式整改;关于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提前支付采购项目资金、结余资金未上交区财政统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督促下属单位将虚列支出的资金合理使用完毕、优化合同条款设置、结余资金上交区财政等方式整改;关于在培训费中列支其他费用、向下属单位分配本级职工体检费、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区财、银行账户清理不彻底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加强内控制度学习、利息收入上缴区财政、银行账户核销并将核销后的账户资金上交等方式整改;关于食堂采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终止食堂运营服务合作、退还结算不合理的费用、按规定设置政府采购评分办法等方式整改;关于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存在的未按规定设置绩效指标、市级补助存量资金用于其他开支、培训费、会议费等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组织下属单位学习培训、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报销培训费开支等方式整改。目前,有3个问题未到整改期,正在整改中。
二、“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推动除险固安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县财政运行质效专项审计调查。关于应缴未缴利息收入及非税收入征缴不合规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利息收入上缴区财政、不合规收入退回原单位的方式整改。
(二)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审计。关于未及时收回货款,造成国有资金损失的问题,相关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因对方公司无可执行财产,已采取销账不销案的方式进行了处理,并将该情况向区国资委报告;关于经营期满后未及时收回投资本金问题,相关国有企业已与对方公司联合召开了推进清算退出工作沟通会,并要求清算人尽快拿出退出方案;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监管部门区国资委已函请市公安局归垫工程款项,相关国有企业采取账销案存的方式处理,预付款长期挂账问题已办理结算;关于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问题,目前已收回部分租金欠款,余下欠款正在催收中;关于收支管理不规范,未真实反映当期损益问题,相关企业已通过置换资金调整至“资本公积”科目、账务调整等方式整改;关于收入不完整的问题,相关企业已通过账务处理方式整改;关于部分事项未执行集体决策的问题,相关企业已通过无法追回的款项计入营业外支出、今后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党委前置研究,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决策等方式整改。目前,“经营期满后未及时收回投资本金”的问题未到整改期,正在整改中。
(三)国有资产统筹管理情况审计。关于基础性工作薄弱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办理下账手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手续等方式整改;关于部分资产未发挥效益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经营权出让、修订内控制度、6套房屋合理分配等方式整改;关于资产调拨未履行相关程序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补充完善资产移交手续、捐赠资产按照评估报告在固定资产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中入账等方式整改;关于二级预算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程序对闲置车辆进行处置,处置收入已通过非税上交国库;关于重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房屋及建筑物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资产按要求入账及下账整改,目前,一家公司尚未查证到奥迪轿车的去向。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关于执行河长制巡河发现、上报问题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完善《河长制实施办法》,明确各级河长巡河相关职责的方式整改;关于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及占用林地复绿工作、联合区铁建办督促渝湘高铁施工单位和六纵线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农作物栽种、完善西流村新建道路林地占用审批手续等方式整改;关于“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未完全达标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实施常态化环保监管,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的方式整改;关于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完成土地复绿、印发《林长实施办法》等方式整改;关于“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后期管护不到位及建设项目未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下达管护资金用于损坏机耕道修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等方式整改。目前,有1个问题未到整改期,正在整改中。
三、高质量发展促进稳进增效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关于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不到位、房源筹集供应质量不高、项目建设运营不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印发《关于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管理的通知》、向市场投放房源、实现对外招租、调减计划、更新管理平台的相关数据信息等方式整改;关于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不完善、惠民消费券发放管理不规范、消费提质升级项目管理监督不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不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印发《南岸区国际消费中心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将消费券数据纳入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管理、清理归垫资金、印发《南岸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方式整改。
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重点项目落地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南岸区江南隧道及茶黄路工程2023年度建设管理情况审计。关于补充合同签订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未严格按合同对参建单位进行管理、建设用地费超同口径概算的问题,相关业主单位已通过梳理全过程咨询招标业务范围、重新规范签订补充协议、全面开展自查、冲减项目成本、对全咨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多方案争取概算调剂等方式整改。
(二)南岸区区属校舍装修及修缮工程专项审计调查。关于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生均建筑面积不达标、体育运动场馆生均面积不达标、违规将乡村少年宫运行补助资金用于维修工程等开支、专项债券结余资金未及时调剂使用、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严格、招投标及工程采购不合规、项目建设合同管理不到位、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教委及相关学校已通过改扩建、撤并校点、租赁场地、归垫资金、结余资金上交、修订完善文件、开展专题培训、在建项目清理自查、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式整改。
(三)南岸区直管公房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关于直管公房财务监管缺位及部分直管公房未经审批长期被无偿出借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财务专题培训、开展内部审计、签订出借合同并向区政府汇报等方式完成整改;关于向不符合补偿条件对象支付残疾补助、非住宅公房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直管公房资产账实不符等26个问题均未到整改期,正在整改中。
五、保障改善民生推动惠民利民政策落实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公立医院药械采购及医疗收费专项审计调查。关于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及高值耗材、集采药品未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目录设立及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程序决策、医用设备采购管理不到位、违规收费的问题,相关医院已通过修订和完善药品及耗材采购制度、全面实行药交所平台采购、完成集采药品使用并按进度采购、重新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目录、完善内控制度、按合同退还供应商履约保证金、质保金、将重复收取费用分别退还至医保基金和患者等方式整改。
(二)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关于企业骗取见习补贴、向不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发放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金、对低保金额复核不精准的问题,主管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已追回部分违规发放的补助资金,将通过相关措施追回剩余资金,并补发了少发的低保就业补贴;关于在校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及退回不及时、未及时清退未开展见习活动的就业见习基地、违规将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用于申购理财产品及偿还房贷、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统计数据不准确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在校求助创业补贴退回主管部门、清退未开展见习活动的就业见习基地、违规使用的创业贷款不纳入财政贴息范围、将不符合新增就业条件人员从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中删除的方式整改;关于滞留稳岗返还补贴及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资金拨付街道、稳岗返还资金发放给员工等方式整改。
针对未整改问题,区审计局建议相关被审计单位持续夯实“三类责任”,压紧责任链条,及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逐条逐项整改到位;相关主管部门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将持续深化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跟踪检查审计整改情况,核实相关单位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并会同区人大、区委区政府督查办等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同时,严格落实追责问责,对拒绝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按程序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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