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南岸区生态环境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科室,执法支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完成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南岸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拟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印发你们,请按计划安排,高效规范开展此项工作。
附件:南岸区生态环境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南岸区生态环境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发起部门 |
抽查事项名称 |
检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抽查频次 |
抽查比例 |
抽取对象数量(家) |
1 |
水科 |
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
1.是否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 2.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否依法审批; 3.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
1.城市、建制乡镇污水处理厂;2.水源地;3.重点排水企业 |
1次/年 |
100% |
15 |
2 |
大气科 |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
1.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状况; 2.是否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
涉气重点企业 |
1次/年 |
10% |
5 |
3 |
综合科 |
辐射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 |
1.辐射源基本情况; 2.辐射安全防护设施与运行情况; 3.法规执行情况; 4.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 |
区生态环境局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 |
1次/年 |
一般检查对象,每年抽查20% |
78 |
4 |
土壤科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情况 |
1.是否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 2.是否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 3.是否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
1次/年 |
100% |
2 |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
1.是否按经营许可类别、规模规范经营活动; 2.是否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应急预案、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经营记录簿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 3.是否建立规范的贮存设施并分类分区规范贮存。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
1次/年 |
100% |
3 | ||
年产生量100吨及以上的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
1次/年 |
100% |
7 | ||||
年产生量100吨以下的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
1次/年 |
40% |
7 | ||||
5 |
执法支队 |
污染源日常监督检查,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情况 |
1.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检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备案情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和建立档案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情况;必要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及演练公开情况。 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检查。突发水环境事件、大气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风险源单位、区级监管单位 |
1次/年 |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100% 风险源单位100%区级监管单位50% |
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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