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简化行政许可,优化执法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机构职能,增强法治质效
1.全面实行权责清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参照市级目录,形成了我局的权责清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动态调整《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174项行政执法事项,厘清理顺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边界,严格实行清单化管理。
2.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持续深化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建立“一企一档一清单”,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推行无纸化申报、数字化审批,实行“首任负责”全程跟踪帮办代办。2024年,完成47个环评审批项目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83件(包括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重新申请、许可证延续、许可证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54件。指导、协调桐君阁总部、鹰谷光电总部基地、新鸿源东港加油加气站等重点项目在前期研究、审批服务中遇到的堵点问题,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即来即审”“容缺受理”等服务举措,推动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3.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依托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在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确保既能就事论事化解纠纷,又能释法明理促进调解,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2024年,受理处置群众生态环境投诉1581件,同比下降48.78%。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法治保障
1.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通过区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360余条。全面应用执法记录仪,运用移动执法系统录入执法记录1620条。对全部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法律顾问参与审核重大案件7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办法》,召开案件审查会19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抽查企业357家次并全部公示。全面执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标准,更新执法文书模板12个,开展内部案卷评查1次,参加区级案卷评查1次,参加市级案卷评查2次,参加国家级案卷评查2次,案卷评分位列前茅。
2.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严”的总基调,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执法重点工作,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突出环境问题,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跨区域跨流域执法协同,与毗邻区县签订联合执法工作协议,开展联合交叉执法2次,关联案件协查3次,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企业10余家次,推动执法信息共享,协作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和区检察院进一步健全南岸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联合会商研判案件办理5次,形成工作合力规范高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024年,查处一般行政处罚案件85件,当场行政处罚案件4件,按日连续计罚案件2件,查封扣押案件3件,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2件。获评“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全国表现突出集体”“重庆市2024年执法大练兵实战技能比武表现突出集体”“全市‘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大比武二等奖”。
3.不断深化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保障综合化建设,2名队员进入市级环境执法师资库。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树立和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行政协议等柔性方式开展执法300余家次。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通过多级培训学习、制定指导性规范、“一对一”现场帮扶指导、组织研讨交流等方式强化镇街生态环境执法指导,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企业30余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起。
4.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开展2023年度南岸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全区共计72家企业参评,其中诚信企业33家,较上一年度增加94.1%。指导全区31家企业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为200余家守法企业出具证明,共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将46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用能监控、视频电话、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依法对7家企业不予处罚免除罚款62万元,对10家企业从轻处罚减少罚款50.6928万元,批准6家企业分期延缴罚款85.9187万元,协助32家企业修复环境信用,以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向企业发放《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守法指南》500余份,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一厂一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公开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开设《南“案”说法》专栏公开发布典型案例7个,在市生态环境局新媒体平台上公开发布典型案例7个。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植法治意识
1.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总结分析法治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堵点。
2.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推动全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引导全局领导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更好服务保障现代化新南岸建设。编制《区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列入专题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学习。
3.深植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通过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着力推动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践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动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组织69名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度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组织66名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参加率和通过率达100%。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大讲堂”培训7次,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政策文件研读和执法案件评议11次,开展“执法知识大讲堂”3期,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
(二)规范健全依法行政决策体系,提升法治水平
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前期工作,严格执行《中共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完善并落实局办公会和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形成集体决策、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决策、执行机制,全年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120余项。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制定依据发生变化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未发现需要提请修订或废止的情况。2024年,我局共制定2个规范性文件,分别是《关于南滨路限制二轮摩托车夜间通行的通告》(南环规〔2024〕1号)和《重庆市南岸区重庆经开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南岸府办发〔2024〕38号),均已按照要求进行备案。当前正在制定《南岸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准备提请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我局现行有效的以区政府或区生态环境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4件,全部完成合法性审查及备案。
3.强化行政决策保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和参谋作用,邀请其参与重要行政决策、重大采购及行政诉讼工作,审查合同文书87份,为预防契约风险、规范合同缔约流程与内容提供坚实支撑,听取专业建议共149次,增强行政决策科学性、合法性。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全局66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申领行政执法证件、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26人取得执法、监测双证件。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法治建设与各项中心工作结合得还不够紧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推进高质量发展突出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资金保障、执法装备配备不足,难以满足现阶段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质量的监管执法需求。三是法治宣传规模小、载体少、分布散,宣传模式单一,法治宣传环境不浓。
(二)原因分析。一是法治建设的相关具体措施不够细化,推进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指导和依据。二是由于财政收入下滑,在人员、资金、设备等资源配置上,执法队伍建设难以得到充分的支持和保障。三是宣传工作创新手段不够,宣传渠道有限不够多样化,难以覆盖到所有受众,影响宣传效果。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等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增强环境执法能力。强化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优化执法队伍建设,科学配置执法力量,完善执法内控制度,大力提升执法队伍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和范围,结合“世界环境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官网、微信、广播、电视,拓宽宣传教育渠道,使全社会充分认识保护环境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爱护环境的意识。
特此报告。
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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