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岸区环境统计小结
根据《重庆市“十三五”环境统计工作手册》、《重庆市“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工作制度》、《重庆市“十三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技术细则》等要求,南岸区确定61家重点工业企业、4家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纳入2021年度环境统计范围,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辖区重点工业企业排污情况。
全区重点源排放工业废水470.41万吨;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142.168吨,氨氮排放5.021吨。
工业废气排放量为38.59亿立方米,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40.513吨,氮氧化物排放60.057吨,颗粒物排放110.543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344.87吨。
重点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26万吨,综合利用量1.16吨;危险废物产生量0.19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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