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环保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告表
渝(南岸)建管公告〔2019〕98号
重庆市南岸区环境保护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hbj.cqna.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nahbjglk@163.com,传真:023-62801113。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邮编:401336。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间(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重庆光电路汽车天然气加气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
重庆市经开区光电路22号 |
重庆海能实业有限公司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重庆光电路汽车天然气加气加油站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重庆市经开区光电路22号,本项目包含在站内更换4个卧式单层钢制储油罐(其中92#汽油罐由15m3更换为30m3,95#汽油罐由15m3更换为30m3,98#汽油罐由15m3更换为20m3,0#柴油罐由10m3更换为20m3,扩容后油罐总容积为90m3);拆除7台双枪加油机,新建5台四枪加油机(其中8只92#汽油加油枪,8只95#汽油加油枪,2只98#汽油加油枪,2只0#柴油加油枪);重新铺设输油卸油管线(管线长度约为48m),新建防渗管沟;改造防雷接地系统;重新铺设工艺管线、电气及信号线路,本改扩建工程不涉及加气部分。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4%。 |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有加油站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生化池臭气及汽车尾气。营运期废气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及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2)废水 光电路加气加油站经营对象为压缩天然气和成品油,储存和销售过程中基本没有废水产生。因此该加气加油站所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场地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 光电路加气加油站营运期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管网排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提标后为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场地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三段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噪声 本项目营运中的噪声主要来自出入车辆,CNG压缩机,冷却塔,脱硫塔,潜油泵、加油机等。 该次改扩建项目采取严格有效的治理措施,对周围的整体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 主要来源于工作人员和过往驾乘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含油废渣、清洗废液,油罐清洗作业产生的清罐废物以及脱硫塔脱硫过程中产生的废脱硫剂。 光电路加气加油站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袋装化集中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油罐定期(约3年一次)由昆山杰隆清洗有限公司进行机械清罐,清洗油罐、潜油泵过滤装置时产生的含油废渣、废拖布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交由重庆阿尔法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处置,严禁随地堆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处理。隔油池浮油及清理油罐产生的废油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不得随意堆放,任意焚烧,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经收集后交由重庆阿尔法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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