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及拟审批公告表
渝(南岸)建管公告〔2026〕14号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20日(10个工作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www.cqna.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nahbjglk@163.com;联系电话:023-62825147;023-62915003。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1707室,邮政编码:40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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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类别 |
受理日期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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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弹广路安全隐患治理提升工程 |
起点坐标:东经106°35′46.938″,北纬29°34′51.128″; 终点坐标:东经106°40′9.425″,北纬29°33′47.483″ |
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集能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2026.5.8 |
主要包括现有弹广路的改造,以及路侧危岩隐患治理。公路工程起点位于弹广路与涂山路交叉口处,公路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峡口镇现状郭家沱长江大桥桥下处,公路桩号为K12+258。公路设计全长12.258km,为二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为40km/h(局部路段降速为30km/h)。路侧危岩隐患治理主要为对铜锣峡段危岩带(K8+200~K9+820段)沿线右侧山体的14处危岩及26处孤石隐患治理。 |
1、陆生生态 建设期:(1)建设方案优化措施,禁止随意新增施工占地。工程竣工后对临时用地及时复绿。施工作业尽量依托现有林区内已成型人行小路、林木密度小的疏林地建设临时施工便道。 (2)临时占地生态恢复措施。危岩及临时便道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建设对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施工作业尽量依托现有林区内已成型人行小路、林木密度小的疏林地建设临时施工便道。现场施工作业机械应严格管理,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不得在临时用地以外的地方作业,保持用地范围外植被不被破坏。施工时对地表开挖的土壤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开挖时的土石方堆放在施工作业带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临时设施的清理,并对临时占地的迹地进行恢复。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可种植当地的适生的、乡土植物物种进行绿化。场地内建筑物垃圾、生活垃圾清扫干净后,施工单位方可退场,防止工程弃渣挤占植被生存空间。危石清理破碎产生的多余的岩土严禁大量集中弃置,应较少临时储存后及时转运,在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临时的挡墙避免发生落石破坏坡下的植被以及行车安全。脚手架以及其他施工材料集中堆料场地应避开生态红线集中林地区域,本项目依托现有弹广路旁现有的停车场作为临时堆料场地。 (3)对陆地植物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表土堆场等施工临时用地选址应尽量避开生产力相对较高的林地。生态红线用地外围不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堆管场等临时设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施工时应结合乔木植被分布情况,尽量避免穿越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或胸径大的生长年份长的树种。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尽量减少临时用地的占用。尽量避开雨季,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和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方式,采取依次分段施工,恢复后进行下一段施工;先修筑被动防护网再进行危岩处理。施工过程中,对开挖地段的植被及表土就近保存、培植。加强危石破碎后堆积区域的边坡防护、设立临时拦挡以及管理措施,尽量减少对坡下林地影响及区域景观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工作。林地复垦后恢复林地,不能恢复的应结合当地生态环境建设的具体要求,可考虑植草绿化。植物恢复措施采用当地的适生的、乡土植物物种,以速生、根系发达、美观的植物为主,乔灌草搭配,建议选用木荷、马尾松等本地树种,灌木和草本选用盐肤木、蝴蝶花、竹叶茅、芒、淡竹叶等原生的粗放型,以便及时有效地恢复开挖边坡的绿化,可最大程度保障成活率,减少后期的养护,禁止选取入侵物种。 (4)对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尽可能地减少施工过程所造成的植被破坏,保护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植被环境。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优化施工作业程序:夜间不施工,避免灯光、噪声对动物夜间休息、活动的惊扰;在林地进行施工时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在林区内的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对鸟类生境的破坏以及施工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对工程废物进行快速、集中处理,坚持集中和实时处理生活污染,保护水体的清洁,减少环境污染对水鸟和其他鸟类物种多样性的影响。禁止掏鸟蛋、端鸟窝、拣幼鸟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改善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5)加强对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管,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确保原有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对临时占用的生态公益林,施工结束后尽快补种一定数量的乡土乔木并减少人为活动的痕迹,使杂草、灌木尽早恢复其自然景观,使之有利于动物通行。工程建设施工期、营运期都应进行生态环境的监控或调查。施工期主要是对涉及施工活动的林地路段进行监控与火险监测。做好工序安排,施工取土时采取平行作业,边开挖、边平整、边绿化,计划取土,及时进行景观再造。对于在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施工便道,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植被绿化,植物建议选用木荷、枫香等本地树种,灌木和草本选用盐肤木、蝴蝶花、竹叶茅、芒、棕叶狗尾草、淡竹叶等原生的粗放型,以便及时有效地恢复开挖边坡的绿化,可最大程度保障成活率,减少后期的养护。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特别是在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在施工期划定施工用地红线,禁止超出设计红线占地;需严格执行水保方案提出的主体工程区临时水保措施,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 运营期:(1)加强营运期管理,保证各项工程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2)公路管理及养护部门应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确保公路绿化林带不受破坏。 (3)做好外来物种的检疫及已有入侵植物的防治和清理工作。 (4)建议在道路穿越重庆市南山-南泉风景名胜区路段设置禁止鸣笛、减速通行标志。 2、水生生态 水生生态及鱼类保护措施。施工前期要加强施工人员的渔业管理法律法规、禁渔制度、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利用施工之便捕杀珍稀保护水生生物,禁止炸鱼、毒鱼,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避免沿线局部水域发生污染,把对水生生物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施工尽量避开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以减缓水土流失对长江、大沙溪、兰草溪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将场地废水收集并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3、地表水环境 建设期:(1)施工场地进出车辆轮胎清洗水、养护废水等通过设置隔油沉砂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防尘洒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2)合理安排施工期,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防止机械跑、冒、滴、漏;施工机械定期检查保养,防止发生漏油事故,废弃机械油料和废油应及时回收处理。 (3)严禁将沥青、油料、化学品等建材堆放在水体附近。物料堆场等应设在暴雨径流冲刷影响小的地方,同时在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暴雨径流进入地表水体。 (4)本项目龙井桥、大兴桥拆除重建无涉水施工,建议在枯水季节或低水位时段施工,严禁施工建筑材料、废油等下河,禁止向水体内排污,临时弃土堆存不得设于河边。 (5)拟在龙井桥、大兴桥适当位置(地势较低处)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在桥头两侧合适位置设置事故池,事故池容积均按20m3考虑。 (6)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房屋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入长江。 (7)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宣传与培训,并加强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禁止施工人员在河道内冲洗施工机械。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并确定专人负责实施,加强施工期间管理,规范施工次序。 (8)施工过程中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 运营期:(1)加强公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按时按质检修,确保排水畅通;定期检查路段涵洞的泥沙淤积情况,需及时清淤。加强桥梁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 (2)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装载煤、石灰、水泥、土方等易起尘的散货,必须加蓬覆盖后才能上路行驶,防止撒落的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水体污染; (3)加强对漏油车辆、装载易散失物资车辆的管理; (4)加强路面环境卫生清扫; (5)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尽可能杜绝水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4、声环境 建设期:(1)开工15日前向南岸区生态环境局申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2)尽量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机械,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3)合理安排施工及材料运输计划。车辆行经居民集中点等声环境保护目标时应限速、禁鸣。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5)施工场地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和设备。 (6)加强施工弃渣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防治。 运营期:(1)加强公路交通管理,确定区域噪声污染防治责任主体,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合理设置禁鸣标志、限速标志,严格机动车限速、限行和禁行管理。 (2)经过声环境保护目标集中路段采用低噪声路面技术和材料。 (3)经常养护路面,保证拟建公路的路面清洁。 (4)加强区域防护绿化建设,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根据设计,道路两侧行道树可采用木荷、香樟、小叶榕等乡土植物,相邻两株植物之间的距离约为6~10米,胸径16cm,冠幅350~400cm。本次环评建议项目在涂山镇、鸡冠石镇以及峡口镇居民集中路段适当加密种植行道树,可进行乔灌结合,选择较大冠幅的阔叶类植物搭配种植,可多种植物混搭,层次丰富,再配以常青植物,保证一年四季都有较好的降噪效果。 (5)预留远期监测和降噪措施费用。 5、大气环境 建设期:(1)对施工场地定期进行洒水防尘。 (2)弃方应当日清运,并做到清扫保洁;当日不能清运完毕的,应设置硬质围挡进行遮盖或者覆盖。 (3)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围挡封闭施工,硬化进出口及场内道路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同时施工现场配置洒水车,人员定时进行道路清扫,作业区域使用雾炮机设备进行扬尘控制。 (4)土石方采用密闭式汽车或加盖篷布车辆装载,防止撒漏引起扬尘;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运输车辆在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 (5)运输车辆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指定地点倾倒建筑渣土,沿途不得撒漏。 (6)采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沥青。 (7)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开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挖填作业,分段施工,避免同步施工造成大面积裸露,引起风力扬尘;物料装卸过程中控制高度,减少起尘量。 (8)选用尾气排放满足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运营期:(1)加强道路养护管理,路面有破损及时修复,避免破损路面继续扩大而产生扬尘,定期进行清扫和洒水。 (2)加强机动车管理,严禁超载及洒漏现象。 (3)完成边坡绿化、行道树补栽,以及路侧危岩隐患治理临时占地的绿化恢复工作,达到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降低交通噪声和美化环境等目的。绿化植被应选择本地易生耐活树种。 (4)加强对绿化植被生长初期管护工作,确保其成活率,缩短绿化植被恢复时间,尽快对施工导致的评价区植被生物量损失进行补偿。 6、固体废物 建设期:(1)土石方开挖、回填过程中加强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及时堆放和处置挖方,减少占地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2)加强车辆管理,严禁超载、超速,避免野蛮装运和乱卸乱倒现象发生。 (3)生活垃圾采取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剥离的表土,先行就近堆放于工程范围内临时弃土堆场,待工程完工后,用于土路肩培土、边沟纵坡调整等附属设施用土及美化绿化用土。临时堆存点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堆垛配备篷布遮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堆场四周开挖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截留雨水径流。 运营期:环卫部门负责垃圾收集和路面清扫。 |
公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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