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2.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3.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4.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5.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6.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7.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8.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9.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注意: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九项准则》有关要求,服从管理、严格执行。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