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2025-09-24
  • [ 索引号 ]
  • 11500108552017281N/2026-0000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金融办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02
  • [ 发布日期 ]
  • 2026-04-02
关于印发《南岸区普惠型绿色转型贷款及普惠型养老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期:2026-04-02 16:50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6-04-02 16:50
字号:
分享:

南现服办发〔20262

重庆市南岸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

关于印发《南岸区普惠型绿色转型贷款及

普惠型养老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各相关单位:

《南岸区普惠型绿色转型贷款及普惠型养老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南岸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2026324

南岸区普惠型绿色转型贷款及普惠型养老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协同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核心区建设,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42号)、《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核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岸府办发〔202324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贴息是指用财政资金对南岸区(含重庆经开区,下同)银行机构面向区内企业(特别是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发放的符合条件的普惠型绿色转型贷款及普惠型养老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给予一定补贴。

第二章 贴息对象

第三条 贴息对象为同时符合人民银行关于普惠型小微贷款(单户授信不超过2000万元)和绿色贷款(含转型贷款)或养老贷款认定口径的市场主体。

第四条 本细则建立的贴息只针对未享受其他贴息政策的贷款。贷款的发放时间为自202511日起至2026930日结束。

第三章 贴息方式

第五条 贴息资金总额为1200万元,贴完即止。

第六条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资金使用时间不足1年的,按照实际使用期限确定。

第七条 贴息比例为贷款金额1%,即100个基点,单家企业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四章 贴息程序

第八条 贴息实行先付后贴原则。市场主体按照计划偿还贷款本息或利息后,贷款银行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报送符合条件的南岸区普惠型绿色转型贷款贴息审核汇总表、南岸区普惠型养老贷款贴息审核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南岸区普惠型绿色转型贷款贴息申报表、南岸区普惠型养老贷款贴息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请贴息。市场主体无需自行申请。

第九条 贴息流程为贷款银行先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报送符合条件的汇总表及申报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会同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将贴息资金划入贷款银行账户,贷款银行再将贴息资金转入市场主体账户。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的,需结清贷款本息后,由贷款银行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报送汇总表及申报表。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需于贷款发放1年以后,并按计划还清一年利息,由贷款银行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报送汇总表及申报表。逾期或不良贷款不得申请贴息。报送时间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另行通知。贴息资金转入市场主体账户后,贷款银行将转账记录的电子版报送至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归档备查。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 贴息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并接受相关审计监督。各有关银行及工作人员在贴息资金的申请、审核、管理、拨付、使用等工作过程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非法骗取、恶意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追回贴息资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区财政局负责解释。本细则政策与其他政策重复、类同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南岸区普惠型绿色转型贷款贴息审核汇总表

2.南岸区普惠型养老贷款贴息审核汇总表

3.南岸区普惠型绿色转型贷款贴息申报表

4.南岸区普惠型养老贷款贴息申报表

附件1

南岸区普惠型绿色转型贷款贴息审核汇总表

填报银行: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申请贴息主体

申请贴息金额(万元)

合计

大写:元整(¥元)

申报银行账号

申报银行
意见

(盖章)

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
审核意见

(盖章)

区财政局
审核意见

(盖章)

附件2

南岸区普惠型养老贷款贴息审核汇总表

填报银行: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申请贴息主体

申请贴息金额(万元)

合计

大写:元整(¥元)

申报银行账号

申报银行
意见

(盖章)

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
审核意见

(盖章)

区财政局
审核意见

(盖章)

附件3

南岸区普惠型绿色转型贷款贴息申报表

申请贴息主体

(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手机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是否纳入失信名单或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及较大群体性事件

贷款情况(1

贷款总金额

贷款合同起止时间

本次申请贴息起止时间

申请贴息金额

贷款情况(2

贷款总金额

贷款合同起止时间

本次申请贴息起止时间

申请贴息金额

……

申请贴息补助资金金额(合计)

大写:元整(¥元)

申报银行意见

(盖章)

附件4

南岸区普惠型养老贷款贴息申报表

申请贴息主体

(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手机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是否纳入失信名单或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及较大群体性事件

贷款情况(1

贷款总金额

贷款合同起止时间

本次申请贴息起止时间

申请贴息金额

贷款情况(2

贷款总金额

贷款合同起止时间

本次申请贴息起止时间

申请贴息金额

……

申请贴息补助资金金额(合计)

大写:元整(¥元)

申报银行意见

(盖章)

重庆市南岸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2026324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全景政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