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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街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养老服务>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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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岸区南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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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7
  • [ 发布日期 ]
  • 2024-12-27
南山街道老年人补贴办事指南
日期:2024-12-2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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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2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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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补贴办事指南

一、惠老补贴

办理依据:《关于做好2024年惠老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南民发〔2024〕75号)

补贴对象:符合政策要求的南岸区户籍老人

(一)老居民

年满60周岁,且子女无赡养能力的南岸区户籍城乡低保及特困老人。

(二)高龄老人

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

申请材料清单: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或特困证)。

办理流程:1.老人或家属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2.村(居)委会初审填写意见盖章;3.镇街审核及汇总;4.民政比对审批;5.重阳节前发放补贴。(百岁老人每月按期发放)

补贴标准:80-99岁老人每年审核一次,80-89岁,90-99周岁分别按600元/年、1200元/年发放;百岁老人每月按500元/月发放。

办理部门:村(居)委会

办理时限:4个月

办理时间:每年5月1日至8月31日(百岁老人每月进行审核)

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

办理依据:《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5〕71

贴对象:

(一)南岸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等的重病失能老年人)。

(二)南岸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

申请材料清单:审批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农村五保证、城市“三无”人员证)、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诊断证明、残疾人证(第二代)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1.老人或家属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2.村(居)委会初审填写意见盖章;3.镇街审核;4.民政审批;5.每月按期发放补贴。

补贴标准:每月200元。

办理部门:村(居)委会

发放时间:经审批完全后次月起发放

咨询地点:南山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62466105

监督电话:023-6246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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