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11日,重庆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南岸区开展了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6年1月27日向南岸区正式反馈督察报告。南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系统制定了《南岸区贯彻落实〈南岸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严肃对待,坚决整改,高标准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整改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部署,强化“上游意识”,扛起“上游责任”,展现“上游担当”,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标本兼治、统筹兼顾原则,全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作出南岸贡献。
《整改方案》明确了5项工作目标。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各级各部门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督察问题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督察交办的144件群众举报投诉问题有效整治。三是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到2028年,长江南岸段寸滩断面水质类别稳定达到Ⅱ类(优),细颗粒物(PM₂.₅)年均浓度达到市对区考核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生态质量指数(EQI)稳定保持54.4左右。四是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调整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到2028年,绿色增长新动能更加强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蔚然成风。五是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生态报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管控能力,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问题进行分解,逐项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将美丽重庆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督察反馈问题统筹推进落实,提出了5方面主要措施。一是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使命担当。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强化履职尽责与考核问责,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二是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保护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着力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加强固体废物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坚决守牢生态保护红线。三是补齐短板弱项,着力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搅拌站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深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四是突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控,抓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五是着力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数字生态环保体系架构,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深入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经开区办公室和区生态环境局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将督察反馈问题纳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闭环管控、定期调度,按程序验收销号。对督察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形,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督察反馈问题所反映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逐一核实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公益诉讼情形的,依法依规开展索赔工作。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按照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南岸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切实将“问题清单”转变为“成效清单”,以实干实绩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努力为美丽重庆建设作出更多南岸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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