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措施
《南岸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28整改措施之措施2: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问题清单》制定《南岸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完成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按照清单要求,逐项对照检查,逐项分解细化,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完成情况
区委督查办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将环保督察纳入全年督查工作的重点,2017、2018、2019年分别对南山三大综合执法专项行动“百日攻坚”落实情况、噪声污染和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情况、“三生三宜”工作开展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整改任务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每月对区委常委会、区委专题会等会议决定的环保工作任务开展例行督查,对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的环保任务进行了专项督查,对重点工作会、镇街座谈会等涉及环保的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每季度对书记批示件涉及环保工作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查找问题症结,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督查专报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2018年区委督查办会同区生态环境局组成3个督查组,对照整改要求采取现场督查和资料核查的方式对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整改的“急、难、重”等突出问题;各街镇、各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四大方面11个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并跟踪各问题整改进度。2019年梳理全区重点生态环境整改任务,建立进展台账,督促各牵头单位加快整改。形成督查专报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将督查情况进行了全区通报,跟踪督促牵头单位推进整改,有效地推动了各项重点目标任务的整改推进。
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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