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发展,一些地方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规定,擅自利用优质生态资源发展旅游,甚至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房地产,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
整改牵头单位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地管理规定,加强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有效解决自然保护地内旅游发展破坏生态问题,形成自然生态保护与旅游协调发展格局。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 1.推进整合优化,科学建立体系。2.规范调整分区,强化保护地管理。3.加强部门联动,做好统一管控。4.完善问题清单,加强整改核查。5.健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整改成效:1.阶段性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已于2020年底完成审查并报送市级,2021年2月全市统一上报国家批复。2.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后,我区保留3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纳入保护地体系),总面积4168.3公顷,包括南山风景名胜区、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明月山市级森林公园,比整合前全区保护地、风景名胜区规划面积减少4968.38公顷(含交叉重叠),尽可能为经济发展释放空间,同时建立了全区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库。3.梳理并形成了全区自然保护地内涉旅游及房地产开发项目问题清单,制定了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完成问题整改,并加强部门联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涉自然保护地旅游及房地产开发违规违法行为。4.统筹建立形成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台账,2019-2020年度涉及问题31个,2021年度涉及问题7个,均完成整改。已先后多次接受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对我区自然保护地相关问题的现场抽查检查。5.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建立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与整治机制,加强网格护林员日常巡护,加强重点问题明察暗访,逐步消除问题存量,坚决遏制问题增量。 |
整改时间 |
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熊艳婷电话:023-62893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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