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南岸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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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南岸区党委和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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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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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南岸区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组织召开南岸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暨美丽南岸建设大会;出台《南岸区重庆经开区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7年)》,对标对表推动任务落实;编制《重庆市南岸区重庆经开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面积38.93平方公里;组织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全面完成2024年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疑似问题点位现场核查及问题点位整改;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快实施长生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广阳湾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二是将历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全部录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目前均实现办结销号。加强问题排查管控,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回头看”,未发现反弹情况。结合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将巡查发现的“渝湘高铁沿线施工扬尘控制不到位问题”录入市级问题清单进行闭环管控。三是全面完成2021—2025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建设1.36万亩,持续加强后期管护,确保建设成效;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严控开发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2024年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6个,人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40.92公顷;加强人为水土流失问题监督检查,加大全区在建工地、新投产运行生产建设项目日常监督巡查;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治宣传等宣传活动,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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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南岸区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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