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区禁火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解读部门:重庆市南岸区林业局
2026年4月3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森林防火区禁火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一)社会背景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南岸区作为重庆主城核心区,拥有南山、明月山等重要生态屏障,全区林地面积超过7万亩,森林覆盖率位居主城前列,林区内植被茂密,可燃物载量大。同时,南岸区林区内分布着大量民宿、农家乐、火锅餐饮店以及众多历史遗迹和网红打卡点,吸引了大量市民和游客。特别是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进山入林人员数量激增,日均可达数万人次。野外用火行为(如祭祀烧纸、吸烟、野炊等)大幅增多,火源管理难度极大,森林火灾防控形势十分严峻,风险持续攀升。
出台严格的禁火通告,是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保护宝贵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举措。
(二)政策背景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对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市每年也会根据气候趋势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或通知。南岸区此次发布《通告》,正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市级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林情、社情和气候特点,将法律条例的规定具体化、本地化,明确禁火期限、范围和具体要求,为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清晰、有力的执行依据。
二、目标任务
本《通告》的核心目标是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底线。具体目标一是火源管控率100%,在禁火期内,对所有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火种、易燃易爆品不进入林区。二是火灾隐患清零,通过高频次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彻底消除林区及边缘地带的火灾隐患。三是初期火情扑救率100%,确保24小时值班和应急响应机制有效运行,一旦发现火情,能在10分钟内启动初期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四是防火知识知晓率显著提升:通过全方位宣传,使禁火区内的经营单位和居民对禁火规定、报警方式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三、适用范围
适用区域:全区所有林地及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野外区域。简单说,成片的树林,其周边100米都属于禁火区。
适用人群:1、所有进入林区的人员,包括游客、祭祀群众等。2、林区内的经营单位,如民宿、农家乐、火锅餐饮店等。3、沿山居住的居民,房屋紧邻林地的住户。 4. 森林、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如林场、承包山林的农户等。
适用行为: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携带火种、祭祀用火(烧纸、点烛)、农事用火(烧灰积肥)、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烧烤等。
特别注意:即使您是在自家位于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院子里,进行烧垃圾、烧枯枝等行为,也属于禁止之列。
四、主要内容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们将核心内容总结为“禁火时间两段、禁火行为六类、各方责任三明确”。
(一)禁火时间分为两段
不同于全年的概念,考虑到南岸区春季和夏季是两个关键防火期,《通告》设置了两个禁火时段:
第一段:从通告发布之日(2026年4月3日)起至2026年5月10日。这个阶段主要针对清明祭祀、春耕生产用火和入山踏青高峰。
第二段:2026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这个阶段主要针对夏季高温伏旱期,是一年中森林火险等级最高的时期。
(二)六类行为一律禁止
1、带火种:未经批准,不能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源,以及施工用的电焊等设备进入林区。
2、搞祭祀:严禁在林区内及边缘烧纸、点蜡烛、燃香。
3、干农活:严禁烧田坎、烧灰积肥等一切农事用火。
4、玩花样:严禁放鞭炮、放孔明灯、点篝火等。
5、随手扔:严禁在林区内吸烟、野炊、烧烤,更不可以随意乱扔烟头。
6、其他一切:所有可能引发火灾的用火行为都在禁止之列。
(三)三个层面责任明确
1、经营管护者责任:谁的地盘谁负责。林区的民宿、农家乐老板,承包山林的农户,必须承担起自己范围内的防火责任,比如要向游客宣传、配备灭火器、清理周边可燃物。
2、进山人责任:每个人都要自觉接受检查,配合防火工作。举个例子,您开车去南山一棵树观景台,可能会遇到临时检查站,需要您主动扫码登记、上交打火机。如果您不配合甚至强行冲卡,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3、政府部门责任:林业、公安、应急、文旅等部门各司其职。再举个例子,区林业局会组织护林员每天巡逻;区文旅委则会督促景区管理方落实防火措施。
五、核心政策问答
问1:我就是个普通游客,周末去南山爬爬山,也不能带打火机吗?
答1:是的,绝对不能。根据《通告》规定,在禁火期和禁火区内,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举个例子,假设您带着打火机去爬山,在山路上随手把烟头弹进路边草丛,当气温较高,空气干燥,这个烟头很可能引燃枯叶,火势借着风势几分钟就能烧成一片,不仅会烧毁百年大树,您本人也将面临最高3000元罚款甚至拘留。所以,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进山前请自觉将火种交给检查站保管。
问2:我家就住在南山脚下,房子离树林不到50米。清明节我在自家院子里的铁桶里烧点纸钱,不在林子里烧,可以吗?
答2:不可以。根据《通告》第二条,禁火区是“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您的院子距离林地只有50米,处于禁火区内。举个例子,去年我市其他区县有个案例,村民在自家院内烧纸,一阵大风将燃烧的纸钱吹到了院外20米的枯草上,瞬间引发大火,烧毁林地10余亩。最终该村民不仅赔了钱,还被行政拘留。所以,即使在自家院子,也不能有任何形式的祭祀用火,建议采用鲜花、网上祭祀等文明方式。
问3:我经营一家林间民宿,除了自己不违规用火,还需要做什么?
答3:根据《通告》第四条(一)、(三)款, 您需要承担很多具体的防火责任。举个例子,您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在民宿大堂醒目位置张贴防火标语;2、给每位入住的客人宣传森林防火要求,并提醒他们不能在户外吸烟;3、清理民宿周边50米范围内的枯枝落叶和易燃垃圾;4、配备灭火器、水桶等简易扑火工具;5、一旦发现周边有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19并组织员工进行初期扑救。
问4:我发现了山火,但不确定严不严重,该打哪个电话?会不会因为我报错了而怪我?
答4: 请毫不犹豫直接拨打119。根据《通告》第四条(五)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或火情,都应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举个例子,您爬山时看到远处山坡冒出一缕青烟,可能是有人违规用火,也可能是早期火情。此时拨打119,接线员会专业地询问您具体位置、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等信息,并立即通知最近的护林员或消防队去核查处置。您的一通电话可能就避免了一场大祸,绝对不会被责怪。
问5:我如果违反了规定,比如在林区抽烟被抓住了,会有什么后果?
答5:后果很严重。根据《通告》第四条(四)款,“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举个例子,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但未造成火灾的,个人可被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以5-10日行政拘留。如果您的行为引发了森林火灾,烧毁了他人林木或公共林地,您不仅要赔偿巨额经济损失,还可能构成“失火罪”,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六、办理指南
本《通告》主要涉及火情报告和违规行为举报两个可办理事项。
1. 办理方式:
火情报告/报警:唯一指定方式为电话拨打119。这是最快、最直接的方式。不建议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报告,以免延误时机。
违规用火举报:鼓励市民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举报。可通过以下方式:
电话举报:拨打24小时值班电话(见下文)。
现场举报:向正在巡逻的护林员、公安民警或街道工作人员反映。
2. 受理单位:
火情报告: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119),信息将同步流转至南岸区林业局、区应急局。
违规举报:南岸区林业局、区应急局或行为发生地所属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所需信息(报告/举报时请尽量说清):
① 火情或违规行为发生的具体地点(如:南山街道放牛村村委会往北200米,XX农家乐背后的山坡)。
② 火势大小或行为描述(如:看到明火,火线约50米长,正在向山顶蔓延/有人在树林里抽烟)。
③ 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实和反馈处理结果)。
④ 现场有无人员被困或受伤。
4. 咨询及举报电话(24小时):
区林业局值班电话:62803001
区应急局值班电话:62988178
区政府值班电话:62838111
5. 受理时间:
全年24小时无休,任何时间发现火情或违规行为均可报告/举报。
七、专家视角
访谈对象:重庆市南岸区森林防火领域专家,贺椿秦 区林业局副局长
问:贺局长,您如何看待南岸区此次发布的禁火通告?
答:我认为这个通告非常及时且必要。从理论上看,森林火灾的防控遵循“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南岸区作为主城区,南山具有典型的“城市森林”特征——生态价值极高,社会关注度极高,但同时人为活动频繁,火源管理难度极大。传统的“防”主要靠宣传和看护,而这份《通告》的核心价值在于法制化、具体化。
它将《森林防灭火条例》等上位法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了“场景化”落地。比如明确“距林地边缘100米”的具体范围,解决了以往执法中“林区边缘”界定模糊的问题。再如,将禁火期分为清明前后和盛夏两段,体现了科学管理和精准施策。
从社会意义上看,这份《通告》不仅是一份禁令,更是一份面向全社会的风险告知书和行动指南。它清晰地告知每一位市民,什么行为会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于高风险之中。它明确了经营单位、居民、游客等不同主体的责任,构建了一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网格化防火责任体系。这不仅仅是管住火,更是在培育一种文明用火、守护家园的现代公民意识。对于保护重庆主城的“肺叶”,维护城市生态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八、专业名词解释
森林防火区: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需要进行严格火源管理的区域。本通告中特指南岸区“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野外区域”。
林缘:指林地的边缘与其它非林地(如农田、道路、房屋)的交界线。本通告中“距林地边缘100米”即从这条交界线向外扩展100米的带状区域。
火源:指能够引起燃烧的热能源,包括人为火源(如打火机、火柴、炊事用火、祭祀用火、农事用火、吸烟等)和自然火源(如雷击火)。
初期火情扑救:指在森林火灾刚刚发生,火势较小、过火面积不大(通常为几平方米到几十平方米)时,利用简易工具(如二号工具、灭火器、水桶等)第一时间进行的扑救行动,目标是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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