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聚力打造绿色低碳科创高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结合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南岸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在南岸区、重庆经开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已入库科技型企业,或其他具有科研和科技服务能力的机构,通过重庆市技术合同01号登记站或者15号登记站进行认定登记,第一批未申报或四季度新增登记的技术合同卖方。
二、项目任务
根据2025年全年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同,将项目任务分为以下四类:
A类:技术合同成交额5亿元(含)以上;
B类: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亿元(含)—5亿元;
C类:技术合同成交额5000万元(含)—1亿元;
D类:技术合同成交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
E类:技术合同成交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
三、资助方式及受理时间
(一)资助方式
结合年度预算,综合评审后择优立项。采取后补助方式,完成A类项目任务的单位,支持5万元(成交额超过5亿元的部分,每超过1亿元支持0.5万元),最高支持10万元;完成B类项目任务的单位每年最高支持5万元;完成C类项目任务的单位每年最高支持4万元;完成D类项目任务的单位每年最高支持3万元;完成E类项目任务的单位每年最高支持1万元。
本次兑现2025年剩余未兑现部分,实际兑现金额以百元为单位向下取整,并视年度预算和申报情况,以审批为准。
(二)受理范围和时间
受理范围:登记日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以登记证明载明日期为准)的技术合同登记项目申报。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1月19日—2025年1月30日。
四、申报材料
1.技术合同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第二批)申报备案表(附件1);
2.技术合同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第二批)申报明细表(附件2);
3.由登记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可仅报送第二批新增部分);
4.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首次申报单位报送)。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备案表和明细表需签章完整,其余材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五、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受理时间内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件各1份,报送至南岸区科技局,电子件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第二批技术合同登记申报资料”)。逾期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区科技局会同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职责对项目申报单位予以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予资助。
联系人:唐老师,电话:023-62751875
杜老师,电话:023-62973590
电子邮箱:nakjcgzh@163.com
地址: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805室
附件:1. 技术合同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第二批)申报备案表
2. 技术合同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第二批)申报明细表
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南岸区技术合同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第二批)
申报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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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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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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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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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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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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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年合同项数 |
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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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年登记金额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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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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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 所提交材料内容均真实、合法,无弄虚作假行为,若填报失实和违反规定,本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章)单位(签章)
年月日 | |||||
附件2
南岸区技术合同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第二批)
申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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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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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合同登记明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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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编号 |
合同金额(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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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合同项数合计 |
项 |
全年登记金额 合计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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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档 |
A/B/C/D/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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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金额 (按全年登记额计)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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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已兑付金额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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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资助金额 (申请资助金额减去已兑付金额)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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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 所提交材料内容均真实、合法,无弄虚作假行为,若填报失实和违反规定,本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章)单位(签章)
年月日 | |||
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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