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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局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南岸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协会重庆市南岸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南岸区科普基地的通知
日期:2024-07-26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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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26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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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岸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协会

重庆市南岸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南岸区科普基地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南岸区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为加强科普阵地建设,提升我区科普能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经研究将组织开展2024年南岸区科普基地申报、创建和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辖区内从事科普活动、科学和技术知识传播、科普创作、科普培训、科普展品(产品)研发等工作的单位或组织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南岸区科普基地按照功能,主要分为科普场馆类、教育培训类、旅游景区类、传媒类、研发创作类等科普基地,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条件,择优申报。 

申报南岸区科普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二)在全区同行业中具有先进的科普展示水平、科学技术知识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展品研发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组织运行能力制定了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科普规划,拥有稳定的科普工作队伍;

(四)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满足其从事科普工作的需要;

(五)具备相应的开展科普工作的资源、设施、场所等条件;

每年至少组织或参与两次以上有一定影响的科普活动;

(七)专兼职科普工作者不少于2名;

定期在南岸区区域范围内开展科普活动,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具备一定的开展对外科普合作与交流能力;

十)接受南岸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安排的科普工作任务。

申报科普场馆类、教育培训类、旅游景区类、传媒类、研发创作类科普基地的机构或组织,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科普场馆类。

1科普场馆的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展厅面积占场馆建筑面积40%以上,并具备与展厅条件相匹配的科普设施和器材。

2.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150天,每年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在科技周、科普日等国家和全市重点科普活动期间对公众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并公布开放的具体日期和活动内容。

3.具备与场馆面积、展品数量、参观人次相应的科普讲解和指导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名。

4.具有科普活动策划、组织及执行能力,并能利用多种手段和载体开展科普活动。

(二)旅游景区类。

1.具有获得《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的旅游景区(点)认定。

2.有旅游参观线路,导览导视系统,有文字、图片、实物、互动视频等科普元素。

3.配备2名以上专职科普导游和专门的解说词。

(三)教育培训类

教育培训科普基地是指针对全市科普管理人员、科普业务人员、科普志愿人员、普通公众开展科普培训的机构。申报教育培训科普基地的机构或组织除具备科普基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并设有专门从事科普教育培训的部门。

2.专职教育培训人员不少于3名,并聘任一定数量的客座专家等兼职培训人员。

3.具备一定规模的用于科普教育培训的固定场所及设施设备,具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4.具有一定基于自身优势的科普工作者教育培训教材和课程资源的能力,有针对科普工作者教育培训的教学大纲、教材及课程计划,拥有主题内容明确、形式多样的科普展教资源。

(四)传媒类

传媒科普基地是指具有全市覆盖能力,以电子媒介、印刷媒介等为载体,具备开展科普工作能力的机构。申报传媒科普基地的机构或组织除具备科普基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政府部门批准的传媒资质。

2.拥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业务人员。

3.具有一定数量的广播、电视等科普节目或科普出版物。

(五)研发创作类

研发创作科普基地是指专门从事用于科普活动的设备、作品、教育等科普产品研发和原创性科普作品创作、科普创意策划的机构。申报研发创作科普基地的机构或组织除具备科普基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明确的科普产品研究开发、创作方向和年度研究开发、创作计划。

2.每年投入的科普产品研究开发经费应不低于本单位研发费用的15%

3.具有固定从事科普研发与创作工作的队伍,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

4.具有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及其他必需的研发条件。

5.具有相应的研发产品投入科普活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申报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区政府各部门负责直属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市属在区单位直接申报。

(二)申报材料

1.《南岸区科普基地申报表》;

2.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3.场地设施、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 

4.从事科普工作人员资质、学历等证明;

5.开展科普活动的相关证明

6. 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科普工作年度计划。

上述申报材料请整理至1word文档中。

(三)申报时间  

2024年的南岸区科普基地推荐申报工作于816日截止。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在此时间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南岸区科技局,电子档上传邮箱: 975180028@qq.com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附电子文档交至南岸科技局

地址:南岸区行政中心B2号楼8楼(808室)。

编:400036   

联系人:蒋佳红  联系电话:62985201  

四、评审及认定  

区科技局会同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区科协、区社科联组织南岸区科普基地专家评审委员会,采取评议和现场考察方式,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合格后提请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审定。

被认定的南岸区科普基地享有相应权利,并承担科学和技术知识传播义务。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科普基地申报表

                    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岸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协会   

                    重庆市南岸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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