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岸区妇幼保健院)向我委提出变更诊疗科目,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重庆市南岸区妇幼保健所
2.医疗机构类别:妇幼保健院
3.医疗机构名称:重庆市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岸区妇幼保健院)
4.医疗机构选址:南岸区烟雨路410号附2号、南岸区长生桥四支路10号、南岸区南坪东路8号
5.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6.床位(牙椅)数:49张(0把)
7.服务对象:社会
8.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内科 /外科;普通外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 /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妇女保健科 /儿科 /儿童保健科 /眼科 /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中医科/临床营养科
9.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反映。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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